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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1时评】组合拳打通乡村教育“任督二脉”

时间:2015-09-09 浏览量: 作者:


    9月8日,湖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省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针对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推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补充、培养培训、调整生活待遇、奖励扶持、交流轮岗等6大亮点举措,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教育事业。(9月9日《湖北日报》)

    大山坚守、30余年、贫困落后、乡村教师……每每看到这些字眼,人们的内心总会受到深深的刺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在乡村,乡村教育则是短板中的短板。因此,破解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难题无疑成为解决乡村教育问题、助推全面小康的关键。湖北在国务院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后率先制定地方配套办法,招聘计划实施省级统筹,师资培养投入翻倍,“两个基金”、到岗补助与生活待遇有了政策保障,职称评聘改革更加接地气,交流管理彻底激活师资活力,湖北乡村教育这套组合拳打下来,让乡村教师看到了新的希望。

    融入现代治理理念。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构建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实施办法》明确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的原则实行招聘计划省级统筹,确保乡村教师“后继有人”;各县统筹分配、动态调整当地学校教职工编制,实现教师由“单位人”向“系统人”的转变。这些显然来自现代管理当中的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系统论”理念的融入有利于推动优质师资团队化交流、推动轮岗交流的教师更好、更快发挥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受教育者通过接触不同的老师来接受差异化的教育,使之素质结构更趋合理。

    顺应现代教育改革趋势。湖北将省属高校师范类专业生人均经费拨款系数从1.0调整为2.0从顶层设计和政策导向上坐实了“师范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基石”的定性,同时通过建立师范生全学段学习实践制度、新入职非师范专业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集中培训制度等改革师范教育培养模式,保障了师资的素质;坚持“重师德、重师能、重奉献”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评价标准,不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资历,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等规定降低了乡村教师的晋级门槛,特别是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有力地激励了“优者从教”,使得乡村教师的角色定位、素质要求更为明确,劳动保障更为对等,专业成长渠道愈加宽松。

    政策兜底体现人文关怀。建立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任教到岗学费奖补制度,“对到乡村及偏远地区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服务年限实行以奖代偿”既有利于分流高校毕业生,又提高了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乡村地区”、“增加周转房补助经费切实改善乡村教师住房条件”,建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对大病、特困教师提供援助为乡村贫困教师生活兜底,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策的温度。

    湖北在破解“乡村教育”难题上敢为人先、走在前列,《实施办法》把握国家政策精准到位,深度结合了本地和行业实际,从政策导向到具体条款体现了对“四个全面”的坚决贯彻执行,展示了党和国家对改变乡村教育现状的决心和诚意,让乡村教师和大山里的孩子对未来充满更多的期待。(郧阳师专 胡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