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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启动首届“十堰好网民”评选

时间:2017-09-09 浏览量: 作者:

点击进入,参与“十堰好网民”评选

    秦楚网讯 记者 章新俊 报道:十堰已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冲刺阶段,为深入推进我市“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激励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在全市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8日起,由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明办联合主办,秦楚网、十堰文明网具体承办的十堰首届“十堰好网民”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本届“十堰好网民”评选活动的主题是“网聚十堰正能量  争做十堰好网民”,参评对象为在十堰生活、工作,并在市内各大网站、论坛以及微信、客户端、微博、博客等注册有账号的网民朋友。

    按照活动实施方案,9月8日起在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文明网发布评选启事,公布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9月9日-9月18日,由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负责人或版主广泛推荐候选人,网友也可以自荐。参评“十堰好网民”推荐须注明被推荐对象的网名(ID)、实名、所在论坛及版块、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附2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统一发至专用投稿箱zxssd@qq.com(推荐表请登录秦楚论坛下载,网址为:)。

    推荐报名截止后,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将会同有关网站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40名“十堰好网民”候选人。

    9月22日至30日为网络投票阶段,全市网友朋友可通过秦楚网(秦楚论坛)、十堰文明网,秦楚网微信、文明十堰微信,魅力十堰微信、十堰头条客户端、云上十堰客户端等多个媒体的专题投票网页(入口),参与投票,推选“十堰好网民”。

    网络投票结束后,根据网上投票的得票高低,结合网民反映情况,经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明办组织审核研究后,确定20名首届“十堰好网民”人选,并于10月1日至7日公示。

    最终受表彰的20名首届“十堰好网民”,每人可获价值1000元的奖品;获得“十堰好网民”候选资格的其他20人,各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凡报名参赛者均送精美小礼品一份。

十堰市首届“十堰好网民”评选通知

    十堰已进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冲刺阶段,为深入推进我市“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激励广大网民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在全市构建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网信办、十堰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聚十堰正能量  争做十堰好网民”首届“十堰好网民”评选活动。

    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十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承办:秦楚网、十堰文明网     

    二、活动主题      

    网聚十堰正能量  争做十堰好网民    

    三、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在十堰生活、工作,并在市内各大网站、论坛以及微信、客户端、微博、博客等注册有账号的网民朋友。     

    四、评选标准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网上道德和互联网行为规范,遵守所在贴吧、论坛等网络阵地的各项管理规定。有必备的网络安全防护技能。     

    2. 具备较高的文明素质修养,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表的帖文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实事求是、有深度,用词文明,不谩骂、不恶意攻击,语气平和、有理性。自觉鞭挞假恶丑,抵制网络暴力、欺诈、谣言、色情和低俗信息。     

    3.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十堰、关注十堰,热心参加或组织公益活动,有较好的个人形象,积极参与网上“扬正抑负”活动,为十堰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过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在网民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 主动发帖,大力宣传十堰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取得的成绩,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网上舆论环境。      

    五、评选步骤     

    1. 发布评选启事(9月8日)。在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文明网发布评选启事,公布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     

    2. 提名推荐(9月9日-9月18日)。由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负责人或版主广泛推荐候选人,也可以自荐。参评“十堰好网民”推荐须注明被推荐对象的网名(ID)、实名、所在论坛及版块、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附2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统一发至专用投稿箱zxssd@qq.com。      

    3. 初评候选(9月19日—9月21日)。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筛选,会同有关网站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40名“十堰好网民”候选人。    

    4. 网上投票(9月22日—9月30日)。秦楚网(秦楚论坛)、十堰文明网,秦楚网微信、文明十堰微信,魅力十堰微信、十堰头条客户端、云上十堰客户端分别制作专题投票网页(入口),介绍候选网友的基本情况,供网友参与投票。同时开通举报电话8208110。    

    5. 评审公示(2017年10月1日—10月7日)。根据网上投票的得票高低,结合网民反映情况,经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文明办组织审核研究后,确定二十名首届“十堰好网民”人选。在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文明网以及市属各媒体对当选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奖励。      

    6. 表彰奖励。表彰时间暂定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最终受到表彰的20名“十堰好网民”,每人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获得“十堰好网民”候选资格的其他20人,各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凡报名参赛者均送精美小礼品一份。     

    六、评选说明      

    评选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办公室设在秦楚网编辑部。电话:0719—8208110,邮箱:zxssd@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