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学校首页
首页
关于红笔
红笔简介
红笔荣誉
有关评论
队伍风采
原创评论
教育评论
文艺评论
文明观察
快评汉师
暖评十堰
网评湖北
雏凤清声
专栏作者
胡文江
冉彪
季侯风
乔志峰
敬语
虎尘
郭萍
虹野
石默无声
杨宏斌
零距离
杜剑彬
毛晶玥
云天回响
王思源
程振伟
张玲
胡锡清
黄林
叶艳芳
王君
苗纯娇
徐圣娥
其他
网媒关注
权威评论
观点聚焦
视频访谈
网评资讯
评论教程
X
关于红笔
>
红笔简介
红笔荣誉
有关评论
队伍风采
原创评论
>
教育评论
文艺评论
文明观察
快评汉师
暖评十堰
网评湖北
雏凤清声
专栏作者
>
胡文江
冉彪
季侯风
乔志峰
敬语
虎尘
郭萍
虹野
石默无声
杨宏斌
零距离
杜剑彬
毛晶玥
云天回响
王思源
程振伟
张玲
胡锡清
黄林
叶艳芳
王君
苗纯娇
徐圣娥
其他
网媒关注
权威评论
观点聚焦
视频访谈
网评资讯
评论教程
观点聚焦
>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观点聚焦
>
正文
付贵:校园“反暴力”的“善意”大于“恶意”
时间:2016-03-13
浏览量:
作者:
据央视新闻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刘晓翠表示,校园暴力屡见不鲜,群殴、扒衣欺凌、烫烟头…触目惊心!她呼吁出台校园反暴力法,修改《刑法》对未成年人特别是14岁以下不承担法律责任的量刑处罚规定,她的呼吁也引起广泛关注。
校园暴力是现今中小学校园的突出问题,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却影响其它学生,让人反感,而此种“影响”不局限于翻墙上网、不交作业、逃学、迟到等劣习,还有相互欺凌,十来岁的孩子,竟用群殴、扒衣、烫烟头等残忍手段折磨同学,场面令人胆颤。
虽然中小学校园欺凌手段残忍令人心惊,但学校与执法者也无可奈何。施暴者不满14岁,是未成年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14岁以下的孩子不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尽管他给其它同学造成伤害,但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鉴于法律保护的刚性存在,中小学校园暴力禁而不止,某些孩子多次施暴,有些孩子也多次成为受害者。
作为人大代表的刘晓翠,在关注中小学校园问题之后,在此次人大会议上,呼吁出台校园反暴力法制止校园暴力,此种“善意”毋庸置疑。然而,她的呼吁带来的“恶意”也引来一些人的注意: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如果校园“反暴力”法实施了,便意味着,当一些孩子做出残忍的行为时,便会受到惩罚,这意味着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将被弱化。
事实上,此种质疑经不起推敲:一则保护并不意味着放纵,学习上的劣力可以引导改正不必处罚,对孩子的残忍行为若不加以制止,这种保护即是放纵;二则我们必须注意校园暴力的双向伤害,过度保护施暴者不仅是对施暴者的伤害,更是对受害者的伤害,我们不能忽视,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在校园暴力事件中,他们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校园“反暴力”的“善意”不能忽视,它的“善意”是大于“恶意”的。规则的制定缘于某种矛盾集体凸显,当矛盾在现有的规则无法解决时,就必须制定新的规则防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刚性的,必须的,但若是由于此种保护,使得一部人长期受到另一部分人的迫害而不能制止,保护也是可悲的,也必须给予这种保护以适当的限制。
高校网评
华科时评
邱实时评
狮山时评
龙新传媒
求是评论
重点网评
人民观点
新华网评
复兴网评
求是网评
中青网评
教育时评
文明网评
中工评论
商网评论
网易评论
搜狐评论
新浪评论
腾讯评论
凤凰评论
地方网评
千龙评论
新京报评
东方评论
红辣椒评
东湖评论
飞天评论
天府评论
楚风评论
秦楚网评
文明十堰
十堰广电评论
校内链接
汉江师院主页
电子校报
广播台
校园图集
校园网视
知行之星
摄影大赛
汉江师范学院 "红笔"网友俱乐部
Copyright © 2015 党委宣传部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