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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评论:“悬赏举报”不是“防控好招”

时间:2020-01-30 浏览量: 作者:殷建光​

随着防控疫情阻击战的深入,各级政府部门积极作为,主动出招,效果显著。但是,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不太好的做法,值得我们注意。比如,个别县市提出,悬赏举报武汉回乡没有登记人员,凡是举报从武汉回乡没有登记的人员,查证核实后县政府直接奖励1000元,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妥、不当,不行,不是“防控好招”。

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悬赏举报制度。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书面申请中要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特定条件下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等内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悬赏举报是一种司法行为,用在防控疫情中的武汉回乡没有登记人员,似乎不妥!

防疫是防毒,不是防人。我们需要做的是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何谓同舟共济?就是要齐心协力,团结协作,与子同胞,与子同袍。从武汉回乡人员不是我们的阶级敌人,不是不法分子,我们防控的是病毒,不是防控自己的同胞,为什么要用对付不法分子的方法呢?这样的方法,有点离谱,有点冷漠,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同舟共济防控疫情。这样的方法,好像不当!

我们已经进入到互联网时代,登记从武汉回乡人员,我们完全可以“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比如,通过大数据调查,从票根上调查,所有人员一目了然,为什么不让数据跑腿,数据说话呢?况且,今天,我们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制度都比较健全,只要思想到位,宣传到位,工作到位,也不会有那样不自觉的公民。因为自觉登记利己利人利国家,有必要悬赏举报未登记人员吗?这样的做法,增加人民内部矛盾,恐怕不行。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严峻疫情形势,我们应该积极出手,主动出击,但是,出手需要温度,不要冷了群众情怀;出击,需要科学,不要伤了群众的心。“悬赏举报”不是“防控好招”。防控疫情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依法,就是必须尊重法律,不能违法,比如防疫封道就是违法;要科学,比如要严格按照权威专家颁布的方法;要有序,就是要有条不紊,比如严打哄抬物价行为;唯如此,才能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众志成城,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

(作者: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