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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必须有机结合

时间:2016-09-27 浏览量: 作者:胡文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时发力、同向发力。主张从严治党要做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

  “制度治党”实则是“法治”理念在治党方面的映射。自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发布,党内“立法法”正式诞生;随后中央政治局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使党内重拳反腐有了“法治遵循”;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伴随着《条例》、《准则》的出台,党内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于是严明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严肃的制度问责,使得整个党的作风有所好转,“四风”问题有所收敛。可是,正如总书记所担忧的那样:树倒根存,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

  从中央“八项规定”、逐条禁令,到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纪律程序,以其巨大的威慑力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产生约束,当“他律”的外部约束将制约权力的笼子越扎越紧,就会让心存贪念、心术不正者不敢滥用职权、不能肆意妄为。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治党的最终理想效果充其量也只能是“治得了贪官,却治不了庸官”。换句话说,党纪国法只能确保党组织的“纯洁性”,而并不能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制度显然对于那种“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的官员是无能为力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思想建党发挥作用,让领导干部的尽职履责从践行一般的“契约精神”跃升为共产党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宗旨意识和忠诚品质。

  重视从思想上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是我们党自身建设的显著特点和政治优势。如果说制度治党能够确保党政领导干部恪守“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外在保障,那么,思想建党就是确保党政领导干部主动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内生动力。只有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结合,方能真正做到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思想建党,旨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工人阶级的世界观教育、武装全体党员,统一全党的思想,永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通过思想建党不但可使党政领导干部对违法犯罪、贪污腐败行为由“不敢、不能”变得“不想”,主动做到自律、慎独,并且还能从根本上解决“为官不为、廉而不勤”的问题,使得共产党人出于宗旨意识、使命担当而去主动加强党性修养、主动谋事创业、甘于牺牲奉献,从而体现党的先进性要求。

  为什么说建党治党,没有教育、没有制度肯定不行,光有教育、光有制度也还不够呢?当前,一种庸俗的实用主义观念渗透到了党内,典型的表现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至于很多领导干部已经不大习惯甚至不太会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松懈就容易产生所谓“温水煮青蛙”效应,“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从长远看就会出方向性的大问题,甚至积重难返、损及根基。我们党90多年的艰辛奋斗历程表明,思想认识是源头,只有思想清醒、理论成熟,才能更好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党性修养、党的建设才会有持久的内生动力。

  尤其是在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各种思潮相互激荡的新形势下,更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道德情操、加强党性锻炼摆在突出位置。需要各级党委,尤其是基层党委通过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履职尽责专项督察,持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除行为之“诟”、常补精神之“钙”、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模范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也只有将思想建党的长期性和制度治党的严肃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刚柔相济、同向发力,方能从根本上克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从而真正保持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公信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