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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纪委监察厅网】树立反腐常态化理念反对“过头论”

时间:2016-09-22 浏览量: 作者:郭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大批“老虎”、“苍蝇”被绳之以法。但与此同时,也有人提出“反腐败过头论”,认为反腐败过头了,反腐败导致干部不作为,影响经济发展。这些言论混淆视听,贻害无穷,有必要加以反对。

其一,腐败行为无论是对党的良好形象的树立,还是对老百姓权益的保障和实现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对待腐败就应“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面反腐,从严反腐就像大浪淘沙,广大党员干部要经得起反腐考验。认为反腐让“为官不易”、“官不聊生” 说明这些人从思想上还眷恋着自己过去的老做法上,还没能适应也不想去适应高压反腐态势。反腐败就是要树规矩。经不起反腐考验的党员干部就不是党的真干部,也不是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反腐败就要净化党员干部队伍,留下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党员干部。

其二,高压是相对而言的,对于腐败者和想腐败者,近几年的反腐力度确实非同一般,有高压之感,而对于公正廉洁者,反不反腐,查与不查,都是一个样子,反腐高压也就无从谈起。反腐败不仅要继续,更要将高压反腐常态化、法制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反腐败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坚持纪法分开,把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国际反腐合作和追逃追赃,强化经验转化和应用,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实。

其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宗旨与腐败水火不相容,腐败的存在和滋生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且反腐败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做法,是正确面对党内存在的问题,客观地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主观臆想猜测。反腐不仅可以减少既存的腐败,而且还可以预防腐败的滋生蔓延,反腐败不会过头,而是所有国家的任务,也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只要谁违法违纪,就要坚决查处惩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过头论” 的危害和错误所在,转变认识,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反腐常态化”理念,时刻以廉洁之躯从容迎接一切反腐考验。(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