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媒关注>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网媒关注 > 正文

【天府评论】《实施意见》交流会为舆论监督壮行

时间:2016-05-12 浏览量: 作者:胡文江

  《关于加强舆论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5月10日,四川省纪委、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深化正风肃纪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座谈交流。(5月11日《四川日报》)

  座谈交流会是一个学习精神、深化理解的过程。正如专家学者、媒体负责人和新闻记者代表所言,《实施意见》是十八大以来全国首个由省级纪委和宣传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舆论监督的指导性文件,使得在四川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有了“红头文件”“尚方宝剑”,为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吃了“定心丸”。在“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创新”、“舆论监督也是正面宣传”等方面已经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媒体负责人开始针对舆论监督深入反思,并着手谋划如何整合资源平台、紧扣热点选题、完善机制保障,如何旗帜鲜明强化监督、全媒联动提升影响、创新表达增强效果,从而更好担负起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职责。

  座谈交流会是一个反馈意见、集思广益的过程。省委工作部门通过与新闻舆论工作者对话,让媒体人更加清晰地对《实施意见》在如何加强舆论监督方面加深了理解,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媒体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期待,体现了四川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展现了正风肃纪的“四川毅力”,是加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四川实践”和“四川探索”。同时又让人深刻意识到当前媒体“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媒体舆论监督同质化、“千人一面”现象还比较突出,缺少从行业上体现正风肃纪新闻舆论监督的特点等现实问题,使座谈会又成了媒体之间的业务交流。

  座谈交流会是一个动员吹风、导向引领的过程。让四川党的媒体、主流媒体等具有代表性的新闻舆论工作单位集中发声,让各种不同的观点在碰撞中融合,产生了极强的聚合效应、发散效应和引领作用。使得省内媒体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使命担当,促使媒体和媒体人主动从“媒体、群众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和工作着力点,既要努力服务全省中心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舆论监督,又要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线索,既要遵规守纪,又要提高本领、主动作为,既要做到“明向”,又要做到“求真”和“顺势”,既要建 “观察哨”,又要垒“回音壁”,努力发挥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