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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须守土尽责

时间:2016-01-02 浏览量: 作者:

  25日,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2月2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是党中央对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要求。去年以来,中央、省委印发多份文件,对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高校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进行部署,核心要义就在于要聚焦高校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就是在模范履行省委主体责任,为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树立了行动标杆、提出了具体要求、提供了制度遵循。

  “基广则难倾,根深则难拔。”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地位和意义。因此,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宣传解读好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党的创新理论,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帮助青年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已经成为高校党委责无旁贷的主体责任。

  信仰的坚定来自理论的坚实。高校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一个“有破有立、边破边立”的过程,如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待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摈弃落后腐朽的内容,如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待资本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吸收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扬弃不符合国情的、个人主义的东西,进而树立起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核心价值观,已经成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传播工作所绕不开的时代课题。

  从法治的角度来讲,“尽职履责”无论针对哪个种类、哪个级别的岗位都应当是一视同仁的。特别是高等教育是一项面对现实、面向未来的工作,高校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只有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尽责负责、严格追责问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方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履行好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

  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必须认真学习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从中央“三严三实”的要求出发,从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人、成才、成功”的导向着力,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通过实践创新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堤坝,竭忠尽智、竭尽全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