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长、华中师范大学何祥林教授指出,“‘立德树人’是高等学校最根本的教育任务,一定要把立德树人当做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抓紧抓好,不能把大学教育降格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这番话显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同时对于持正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方向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改革开放30年多来,尤其是伴随着高等院校资源大重组、生源大扩招,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越来越成为困扰高等教育,乃至社会民生的一个难题。于是“就业教育”、“职业培训”、“订单式培养”等诸种教育改革思维和人才培养模式纷纷出笼。这些思维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之间的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对于大学毕业生也是必要的。但是,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决不能由于就业压力而放松了教育本身标高的追求,特别是当前“内涵发展”、“质量为王”的背景之下,“立德树人”的要求不能放松。
第一,“立德树人”要求是党的领导在大学教育领域的集中体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在改革调整中出现了公办高校、私立学校和独立学院并存的局面,这一方面体现了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某种弱化甚至放弃“党委领导”的理念和行为有所抬头。有鉴于此,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重申高等院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教育方针,重申大学教育“立德树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制度保障,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
第二,“立德树人”要求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武汉大学骆郁廷教授认为,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强校之魂、育人之魂,主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与弘扬大学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核心价值观是人才之魂,育人之本,有无核心价值观,决定着大学生能否成为国家需要的栋梁之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人才成长的根本方向和人生发展的价值取向,对人才的成长、成才和成功起着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去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高等院校自当主动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教育全过程,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第三,“立德树人”要求是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遵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前夕在北师大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近日出台,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意见》认为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养成,主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高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高等院校应当本着立德树人的要求,遵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意见》要求,引导广大高校教师“立己德树人德”。
第四,“立德树人”要求是学生成长、成人、成才、成功的内在需要。以“就业教育”为主导的职业生涯规划,让不少学生认为上大学就是为了学一门技术,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毕业之后能够养活自己是对毕业生起码的要求,但是如果我们的大学教育仅仅止步于帮助学生“找个饭碗”,恐怕还远远不够。《大学》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韩愈认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这就要求大学教师既要是“授业、解惑”的“经师”,更应是“传道”的“人师”,既是以严谨求真的学术造诣开启学生智慧之门的“学问之师”,又是以自身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熏陶感染学生的“品行之师”。
(作者单位: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汉江师范学院 "红笔"网友俱乐部 Copyright © 2015 党委宣传部制作、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