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为国家烈士纪念日,举行纪念烈士活动。专家苏智良认为:“法定的纪念日,就是塑造现代国民的重要形式,更有利于现代化国家的建设。”
将每年9月30日定为国家烈士纪念日,使之与国庆节纪念活动衔接,意义重大。这种设计告诉世人,没有昨日烈士们的浴血奋战,就没有今日鲜血染红的五星红旗高高飘扬。时间上的前后衔接所揭示的,正是这种战争与和平、毁灭与重生、牺牲与永恒的必然逻辑关联。充分体现了“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了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
“爱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个倡导”个人层面要求的首要品质。烈士,是一种对为正义事业牺牲生命者的荣誉称号,体现的是牺牲奉献的最高境界。近代以来,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们不惜用自己的行动,乃至生命给国人上了一堂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设置“烈士纪念日”,实则翻开了爱国主义教育最鲜活、最生动的历史教材。
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历经百余年的屈辱史,鸦片战争、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海战、八国联军侵华,让华夏大地烽火不断,老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地、尸横遍野;《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将近代的中国一步一步逼向半殖民地的深渊。特别是“七七事变”之后,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中华民族面临的是亡国灭种的命运。
百年“屈辱史”,也是百年“抗争史”。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了救亡图存,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从关天培到邓世昌,从谭嗣同到秋瑾,从夏明翰到方志敏,从张自忠到佟麟阁,从黄继光到邱少云,他们都不是雇佣军,他们都是有信仰、有气节,舍生取义的大丈夫,为了亿万国人摆脱被压迫、受奴役、遭蹂躏的命运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他们的牺牲是民族的巨大损失,他们的爱国精神应当得到后人永远的敬仰和传承。
可是近年来,日本右翼势力蠢蠢欲动,当局政府通过修改教科书、美化侵略战争等拙劣手法,企图否认侵华罪行,混淆视听。尤其是日本安倍内阁上台后,不断采取右倾政策,蓄意挑起领土争端,导演《修宪》闹剧。这些倒行逆施不仅严重伤害了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所有被侵略民族人民的感情,也使世人更加看清了他们的嘴脸:和极右翼分子讲和平、讲历史、讲责任无异于对牛弹琴。于是中国先后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置“烈士纪念日”无疑也是应对日本蓄意篡改历史的重要举措。
“烈士纪念日”的设置,旨在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传承中华民族气节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使得国人永远铭记历史,愈加知耻后勇,愈加自强不息,愈加奋发有为,决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从现代国民人格的塑造层面考虑,只有尊重先烈,在国家有难的时候,民众才能够没有顾虑,挺身而出,为国为民奉献牺牲。(作者:胡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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