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市位于秦巴山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拥有大山、大水、大人文,独特的生态自然环境、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深厚的文化底蕴等优势,为乡村民宿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汉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税研究中心对十堰市乡村民宿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对提升十堰市乡村民宿产业发展献言献策。
(一)引导民宿规范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一是完善相关政策。民宿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它的发展得益于政府的支持、法律的认可,因此,要努力建立健全鼓励引导民宿发展的政策,包括财政、消防、要素保障等。建议区县政府结合自身特点出台鼓励和引导民宿发展的管理办法,明确规范要求和引导政策,解决民宿经营者的后顾之忧,推进民宿产业健康发展,打造民宿经济“区县品牌”。
二是需要加强行业监管。整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力量,定期开展督导活动,由政府牵头,联合文旅、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加强对民宿的检查、指导,并开展政策宣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解决,进一步规范民宿市场。特别在节假日期间,要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排查,确保不出现哄抬物价等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保障乡村民宿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民宿服务能力
一是改善交通体系。完善综合交通功能,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公共交通和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提升通景公路的通行路况。特别是,要加大通往民宿的公路、停车场、旅游公厕的配套建设,进一步推进观光道以及乡村旅游点的路网建设等,提供多元化交通工具,比如,公共汽车、共享单车、电动汽车,方便游客自由出行。
二是完善水、电、网等配套设施。政府及村级组织要抓住乡村振兴的契机,向上级争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乡村基础,逐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通讯网络、垃圾处理设施,接入 wifi 或搭建5G 网络等,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升村庄面貌,提供一个良好的乡村民宿发展环境。
三是提升旅游综合服务能力。建议在城区建设旅游综合服务集散中心,集中展示市区县各个旅游景点、非物质文化和民宿分布情况、旅游指导路线等,为游客们,特别是为前来入住民宿的游客,提供一个温馨舒适的出行体验。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民宿产业升级
一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良好的生态资源是乡村民宿产业的“先天优势”之一,保护生态环境对于发展民宿产业责无旁贷。十堰市先后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称号,2022年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了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新定位,人文和生态资源十分丰富,在乡村民宿产业发展中,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重视保护植被、滩涂等自然资源,坚决不让民宿生产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民宿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是加大乡村环境治理力度。政府要在民宿的环保方面增加财政保障力度,可以根据景区的规模,适量增加污水处理设备、旅游公厕、垃圾桶,安装水质自动检测系统等。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深入民宿、重点景区(点)、摄影点、乡村旅游点,开展“醉美十堰,从我做起”民宿环保公益宣传活动等,提高民宿经营者、村民、游客的环保意识。定期开展环境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私搭乱建、违规倾倒生活垃圾污水、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依法严厉处置。
(四)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推动民宿品质建设
一是打造品牌特色。针对乡村民宿民俗文化融入不足、创新不够的问题,要坚持特色为先,以特色文化为基点,打造民宿品牌。如黄酒文化、诗经文化、七夕文化、武当文化等,把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融入民宿产业发展,推动建设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民宿品牌和项目。例如,在靠江河地区打造碧海蓝天式民宿,在靠山林地区打造天然氧吧式民宿,在靠茶园地区打造品茗式民宿。
二是注重文化融合。各县区民宿要坚持差异化理念,利用地方特色文化,开发以不同文化为主题的特色民宿,注重特色化经营,尽量避免同质化。在民宿设计方面,要注重吸纳当地的特色民宿文化,尊重地方自然生态,在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设计民宿,使得民宿成为传播当地文化的一个特色窗口。在民宿产品开发方面,不仅要满足游客对吃喝玩乐的需求,还要注重对当地文化的挖掘,开发民宿周边文创产品,让游客带走“乡愁”。例如,房县主要产业有黄酒,在一些村镇开发乡村民宿,可以做足“黄酒文化”;竹山竹溪主要产业有茶叶,乡村民宿可以做足“茶文化”。
三是创新发展模式,打造民宿精品。首先探索民宿发展新模式。根据产业政策理论,政府可以采取战略指引民宿产业发展。政府要组织文旅、住建等有关部门前往浙江、云南等民宿发展较好的地区学习民宿发展先进经验,还要结合地方的村落特色,创新民宿发展模式。其次分类指导民宿发展。坚持中高端民宿为主体,低端民宿兼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分区域打造生态型、休闲型、体验型等各类主题民宿,实现生态融合,文化融合、海景融入、美食融入,避免同质化。在打造多种层级和类型民宿的基础上,要组织建设民宿发展示范基地,实施好与差的动态管理,确保民宿精品的典型性和先进性,促进民宿多竞争主体共同发展,带动民宿个体品牌形成。
(五)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多元主体参与
“民宿”姓民,要保障农民在乡村民宿产业发展中的合法权益,增加村民收入。首先,需要政府的强有力介入,政府要发挥其为人民服务的职能,通过制定政策、引导村级组织,在地方民宿产业发展中,可以由村集体作为村民的代表,与民宿经营者谈判、协商,避免因为村民缺乏市场经验,在和经营投资者的博弈中损害利益。其次,要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帮助农民群体。在乡村民宿产业发展中,应当理解农民渴望在乡村发展中获得机会的心理,尊重农民的意愿,探索村民自主经营、与公司、合作社等合作经营等新模式,提升农民在乡村民宿发展中的主动权。可以适当的吸纳有资金、有意愿的村民建设民宿,由政府部门作为“顾问”,为村民发展乡村民宿作指导。还可以加强民宿与电商、合作社的合作,鼓励村民参与旅游商品的生产加工或运输,带动村民就近就业。最后,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会商机制,让政府、村民、村级组织、民宿经营者、行业协会有一个面对面共商民宿发展的机会,定期召开碰头会议,及时解决民宿发展问题。特别是,要重视村民的重要主体地位,调动村民积极性,让他们有更多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保障工程
一是组建民宿发展智囊团。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民宿发展也是。针对当前乡村民宿产业中从业者素质不高的现状,需要组建一支民宿发展智囊团,可以通过民宿行业协会或文旅部门积极引进民宿方面专业人才,对民宿的设计、宣传、营销提供富有针对性的指导。同时,要做好资金保障、人文关怀,为民宿专业人才营造良好成长环境,留住人才。还要加强对外交流,让民宿专业人才到民宿发展先进地区借鉴经验,提高民宿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
二是增强民宿经营者自主学习意识。民宿经营者要有主动学习的意识,与时俱进更新管理理念、专业知识,推陈出新民宿产品与服务,增强民宿的不可替代性,吸引游客前来。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民宿经营者都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为维护乡村民宿产业良好市场秩序共同出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倩茹(汉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税研究中心)
责编: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