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袤的荆楚大地上,见义勇为的事迹犹如璀璨星辰,照亮了湖北人民的道德天空,也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支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不仅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与坚守,更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助推平安法治湖北建设进程,保障人民幸福生活的必然要求。
《论语·为政》中说道:“见义不为,无勇也。”勇必为义,勇而不义,不可为勇,为义之勇,才可为真正的勇。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种美德已深深烙印在湖北人民的精神血脉之中。从古至今,在荆楚大地上涌现出无数舍己为人,匡扶正义的英雄豪杰。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用热血和生命诠释着正义与担当,成为人们点赞的好人,敬仰的楷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见义勇为精神依然被赋予新的内涵与使命,它不仅仅是个人的英勇行为,更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激发社会正能量的关键之举。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体现在物质财富的增长,更在于精神力量的凝聚。当我们目睹他人身处险境时,那份本能且发自内心地伸出援手给予帮助和救助的行动,传递出的是人性的光辉与善良。譬如:来自竹溪县人民医院的保安马顺不顾个人安危冲进竹溪县城关镇发生火灾的一栋居民楼,三次突围,在烈火中救人,消除了危及50多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马顺先后被授予“竹溪县见义勇为先进”“十堰市见义勇为先进”称号。又如来自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街居民万茂江的隔窗生死一抱,勇救处于险境的4岁女童。万茂江也被授予“大冶市见义勇为先进”称号。诚然,马顺、万茂江等见义勇为的壮举,如同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在当地乃至湖北省内外激起层层涟漪,引发人们对正义的共鸣与赞扬。这种正义、正念、正能量的传播,驱散了冷漠与自私,让更多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支持,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对于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而言,弘扬见义勇为更是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撑。众所周知,平安法治建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正所谓:“一人兴善,万人可激。”见义勇为者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毫不畏惧地挺身而出,为受害者提供帮助和保护,可以强有力地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面前,他们奋不顾身、冲锋在前,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从湖北咸宁的“白车侠”杜志军到湖北武汉的“灰车侠”沈鹏;以及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居民胡文刚、刘锋群体追停失控轿车勇救三人的壮举。他们是退伍军人、是人民警察、抑或平凡的出租车司机。他们的存在,他们的义举,犹如一处处流动的“平安哨所”,守护着乡镇与城市的安宁,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坚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然而,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还需要落实到行动中,更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保障机制。一方面,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加大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和奖励力度,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得到应有的认可和回报。另一方面,不仅要在物质上给予更多的奖励,更要在精神上予以高度的褒扬。譬如: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就业扶持、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关怀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再者,新闻媒体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见义勇为事迹的宣传报道,通过多渠道、多载体广泛传播英雄们的先进事迹,让更多人领悟见义勇为精神的时代内涵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正义、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英雄来自人民,平凡铸就伟大。在构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的征程中,每一个荆楚儿女都应成为见义勇为精神的传承者、弘扬者和践行者。无论是面对不法侵害,还是遭遇突发灾难,只要我们心怀正义、勇于担当、敢于出手,就能汇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共同筑牢坚不可摧的平安防线。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我们共同期待见义勇为精神在荆楚大地持续生根发芽,更好开花结果,为平安法治湖北建设及湖北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中安居乐业,幸福生活。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超(汉江师范学院“红笔”网评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