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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笔观察】别给教师摊派“非教育教学任务”

时间:2025-11-11 浏览量: 作者:廖卫芳

不得安排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数据统计报表工作;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限制教师借调与无关培训……日前,教育部办公厅正式印发通知,对教师减负提出一系列具体的硬性措施。(11月10日《北京日报》)

众所周知,中小学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体责任人,理应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职责和义务。但事实上,各种非教育教学任务却屡屡“进校园”,比如,迎接各项检查、动员家长打疫苗、代收家长人身意外保险费、催缴水电费、强制关注公众号、转发点赞等等。这说明,中小学教师已被各种各样的非教育教学任务所烦、所困、所累。

殊不知,让中小学教师承担非教育教学任务,无疑会产生诸多不良后果。首先,会挤压教育教学时间、侵占教师精力。其次,过于频繁的非教育教学任务影响家校关系,不利于树立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其三,繁重的非教育教学任务也对学生造成消极影响,并滋生新的形式主义。可见,让中小学教师承担非教育教学任务,弊大于利。

其实,早在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而且,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减负”措施。但由于这些“减负”措施往往停留于“文件中”,并没有真正有效落实,因而,中小学教师依然被非教育教学任务所烦、所困、所累。

此次,教育部办公厅正式印发通知,对教师减负提出了“不得安排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以外的数据统计报表工作”“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限制教师借调与无关培训”等一系列具体的硬性措施,这无疑及时而必要,值得点赞。

但笔者以为,遏制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切实为中小学教师“减负”,还需有更多实招。首先,要完善学校非教育教学任务准入机制。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非教育教学任务“黑名单”,通过“黑名单”机制把非教育教学任务阻挡在校园大门之外;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中小学教师承担的非教育教学任务进行全面清查,该清退的要清退,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其次,要细化教师减负清单内容。相关部门不妨通过细化教师减负清单内容,增强可操作性,明确教师工作职责范围和学校拒绝非教育教学事务干扰的权利和保障制度。其三,要建立健全投诉机制。相关部门要设立投诉专线,增设网络投诉渠道,保障教师被摊派非教育教学任务时,可以有正规且畅通的渠道提出质疑和反对意见,切实为学校和教师维护正当权益撑腰。

此外,还要将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纳入各级督导、督查内容,定期对各级党政机关和学校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相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党政机关和学校要严肃问责。

唯有相关部门拿出更多实招,综合施治,才能有效遏制非教育教学任务进校园,让更多的中小学教师从繁重的非教育教学任务中走出来,切实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减负”,从而让中小学教师专注于教育教学,回归教书育人的主业上来。

(作者:廖卫芳   初审:乐乐   二审:宁云平  责编: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