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绽放,灿烂吾心;清风拂面,舒适你身;莺歌燕语,悦耳动听……保护环境,惬意一生。
7月7日,市创文办、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宣传践行<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助力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宣传践行《规范》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宣传践行《规范》四大行动。
《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突出以民为本、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涵盖了与市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紧密联系的主要方面,着眼对市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为进行规范引导,不仅是一份绿色低碳的行为指南,也是一封文明新风的倡议书,倡导以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引领城市文明新风尚。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我国整体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彰显了我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担当”。十堰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理应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大有作为。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低碳是高品质生活的时代潮流。绿色低碳生活,其实是为了让每一个人的生活更加美好。《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旨在引导市民践行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践行者,首先我们要了解绿色低碳的内容,提升生态环保意识,让绿色低碳理念入脑入心,形成社会最广泛的共识。二是要形成绿色低碳生活的氛围。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把绿色低碳纳入文明创建和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再就是推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坚持垃圾分类,力行“光盘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切实做到低碳出行、低碳居家、低碳办公、低碳消费等,以实际行动奏响高品质生活的低碳乐章,使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的新风尚,为建设美丽十堰贡献力量。
(十堰广电网评论员 陈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