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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扛着志愿者称号不止十七八年,加入过志愿者组织不下七八个,我追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初衷不改,但内心不免对“什么是志愿者?为什么要做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干什么?”等问题反复思考。在一年一度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我们在肯定志愿者“传播正能量、践行中国梦”的积极作用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现实中的志愿者组织与组织志愿者任重而道远。
我曾经简单的认为志愿者就是“有志于此、自愿追随”的人,志愿者组织就是“志同道合、愿意共进”的人的集合。但现实中的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相同追求的人在一起,还要看追求的是“利私”还是“为公”。我们并不要求志愿者及组织“大公无私”,志愿者也是人,只是我们大家认可的“好人”,只有真正自觉自愿的为了“助人为乐、天下大同”而坚持不懈努力的人才能一以贯之,乐在其中,也只有这样的组织 “兼收并蓄、吐故纳新”才能持续壮大,似锦繁花。
当然,有些志愿者是象征性的,类似于某种公益代言、形象宣传等;有些志愿者是专业性的,比如医疗、翻译等专业人士兼职;有些志愿者是阶段性的,例如赛会、节庆等特殊时段;有些志愿者是临时性的,好比劝导交通、环保捡拾等行动;有些志愿者是长期性的,诸如无偿献血、禁毒、助学、济困等专项事业。可以想见,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志愿者,就算没有名号,也可以行“助人、乐事、扶正、驱害”之实,一个人也可以担当多种类型志愿者,只要心有余力、乐此不疲就可以虽不连续也不间断地“做善事、行善举”。相比之下,现在的志愿者组织就要相对固定、相对经常的开展某种或某几种志愿活动、公益行动了。这就在现实中表现为志愿者组织是组织志愿者经常性活动组织,而有些组织志愿者的组织却不经常开展志愿活动。深层次原因在于真正愿意加入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者是有内在驱动的知行合一,而被组织的“志愿者”往往是外在召集心口不一。
在现实的志愿行动中由于这种“为组织”和“被组织”的“本心”区别,导致了大相径庭的表现和截然相反的结果。自愿加入志愿者组织的志愿者一般都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一定的专业能力、主动地行动意向、担当的公共形象,在保证安全和尊严的前提下,大家会根据分工尽己所能的“为组织”发挥力量,不会计较太多的个人得失,没有利益回报也无怨无悔,有了回馈感谢也会平心接受。而一些“被组织”的志愿者往往是在勉为其难的情况下冠以“某某志愿者”的名义,由于内心不认可,往往在志愿服务中满足于“到岗签到、串岗拍照、面无微笑、好处都要”,甚至有些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志愿者”,完全是凑足了漂亮的志愿者数据,再加上没有具体活动,无法让志愿者精神和志愿者行动互相催化,变成了空壳志愿者组织。正好像“志愿”二字都有“心”字底,无心而为,不可为,不善为,不乐为。
另外,我还发现有些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团队虽然表现为热心公益,用心志愿,但到底是出于何种初心,是否别有用心,可有夹杂私心,也需要我们认真的辨别。中国的志愿者走过20多年,在如今“全民做志愿、大众做公益”的趋势下,我们不能仅仅是在名义上的舶来品,为了与国际接轨,一会儿“冰桶”,一会儿“众筹”,不求其实,只图其名,好像也“名利双收”热闹非凡,而更应该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时代雷锋精神等结合延伸。志愿者组织也不要一味地扩大规模和影响,而应该将最活跃、最持续、最忠诚的志愿者资源保护好、培养好、发展好。而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团队也应该不断加强管理水平,放弃“个性组织”的控制欲,将不同的志愿者组织进行组织间的交流互助,寻求共同进步。当然,这也需要官方社团管理机构在“规范管理、科学监管、准入退出”的条件下,给民间公益组织更多发展空间,让官方志愿者组织更接地气,有机结合,互动共进,让志愿者组织能组织更务实、更高效的志愿者行动。
总之,志愿者组织不是空中楼阁,看上去很美,而更应该有现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同。组织志愿者也不能口号震天,听上去很好,而更应该有实在的信仰召唤和技能意愿。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志愿,我快乐”的心灵属性得到放大发扬,才能让“真善美”的社会认同显得更加“高大上”。
    (作者:焦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