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遵规守纪不是消极守纪,不是一不干事二不犯错。遵规守纪是前提,放手干事首先要遵规守纪,我们的一切行为要合乎纪律规矩、法律法规。离开纪律规矩,视规矩方圆为束缚甚至“眼中钉”,这样的“事”背离人民和事业需要,可以说越干越危险。“放手去干”不能甩开法纪如脱缰的野马,不能朝着错误的方向胡乱作为。
遵规守纪就要放手干事。遵规守纪不是说只要廉洁上不出问题就够了,面对难题不敢上,遇到复杂局面绕着走,不敢较真碰硬,这不能说就是遵规守纪了。在我们党的一些纪律规矩中,比如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比如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比如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这些不敢不愿甚至不干实事的行为都为纪律规矩所不容许。遵规守纪,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就必然要求放手干事。
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只管放手干。不是说有前提、有边界,干事就只能缩手缩脚,这也不能干那也不能干。党纪国法是干事的红线,是为干事保驾护航的保障。立足底盘,干事环境天宽地阔,纪律规矩为遵规守纪的干事者撑腰鼓劲,党员干部尽管担当作为,施展理想抱负。
一切蓝图,一切任务目标,唯有放手去干才能一一实现。干部就要干字当头,在纪律规矩的恪守中放手拼搏,干出业绩名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