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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见义勇为】以见义勇为精神照亮法治社会的前行之路

时间:2024-07-29 浏览量: 作者:陈虎

7月26日,湖北省举行全省见义勇为退役军人代表座谈会,同步启动见义勇为“随手拍”活动,旨在对近年来全省涌现的见义勇为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予以褒奖激励,通过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营造尊崇、关爱、争做英雄的良好氛围,倡议号召全省退役军人群体更加积极参与全省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汇聚强大正能量。此次座谈会的召开,紧密结合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法治建设的要求,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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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张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这意味着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使重大改革有法可依,并及时将改革成果提升为法律制度。此精神对见义勇为事业的进步具有决定性的指导意义,其与法治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构筑起社会的安全防线与文明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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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沈继军

见义勇为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彰显,是一种至善至美的道德行为。它代表着人们在危险与不公面前,果敢无畏地挺身而出、舍己为人的英勇气魄和担当精神。这种精神,不但能够激发巨大的社会正能量,增强社会凝聚力,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凭借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在遭遇不法行为及危险状况时,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以切实行动诠释着法治的力量。他们的义举,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有力遏制,更是对法治精神的生动践行,激励着更多人尊崇法律、恪守法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背景之下,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强化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让见义勇为者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尊重与保护,这不但能够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还能鼓舞更多人勇敢地见义勇为,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譬如,制定更为详尽明确的见义勇为认定细则,以避免实践中出现认定困难或标准不一的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及时认定和表彰见义勇为行为,使见义勇为者尽快获得应有的奖励和保障,同时对于侵犯见义勇为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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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尹文杰

此外,还需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进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通过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人们深刻领悟到见义勇为的重要意义与价值,营造出崇尚和支持见义勇为的优良社会风气。同时,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见义勇为绝非单纯的个体行为,而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资源,为见义勇为事业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与保障。社会组织及民间力量也应积极作为,通过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见义勇为者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关爱。学校、家庭等更要注重对青少年的教育培养,自觉塑造他们的正义感与责任感,让见义勇为的精神在青少年内心深深扎根、茁壮成长。

在座谈会上,众多见义勇为者的事迹令人动容且钦佩。他们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完美演绎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内涵,为社会树立了光荣的典范,需大力宣扬这些英雄事迹,让更多人知晓他们的感人故事,从中汲取力量与勇气,唤起更多人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与此同时,还要关怀呵护见义勇为者,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尊重。

座谈会的成功召开,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进法治建设带来了契机,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全新起点,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法治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使这一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唯有如此,方能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筑牢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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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清江剑”网评团队、长阳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