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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惩戒越界与行拘之重,教育温度何处安放?|山栀子

时间:2025-06-02 浏览量: 作者:山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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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教师因被学生用水枪攻击,过度体罚学生而遭受行政拘留,犹如一根刺深深扎在心头,令人难以释怀。不评,一是事件披露细节有限,真伪难辨,背后可能隐藏不为人知的“真相”;二是秉持“让子弹多飞一会儿”的审慎态度,恐事有反转。而今,新闻渐渐冷却下来,还是有话要说,不吐不快。

根据官方简略的新闻报道判断,其一,教师惩戒行为明显越界,根据职业规范理当受到党政政纪的严肃处分;其二,仅凭孩子陈述与家长情绪化地控诉,加上相关监控视频佐证,公安机关处之以行拘,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依据,也明显属于从重处罚;其三,一名59岁即将退休的老教师即使有过错,但并未造成可见的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却未给予包容,既让人看到相关部门和学校的不作为,也令人感到法治的“冰冷”无情。

从教育层面分析,表面上是教师情绪失控下的极端个案,实则折射出教育惩戒边界模糊的深层问题。这一事件令人警醒,必须汲取深刻教训。有网友评论,“某地的公安部门给全国教师上了一课”,虽有嘲讽之意,但确实值得教师反思与自省。无论教育场景有多么令人难堪与无力,教师也一定要守住职业行为的边界。教育与其它职业的本质不同,一是最有爱心的“共情”,二是最有包容的“温度”。

从法治层面来看,教师行为虽已突破教育惩戒底线,或者也可能是心理伤害重于身体伤害,行政拘留具有警示意义。但是,在法律层面并无严重后果与社会恶劣影响的前提下,法律竟然对一名59岁临近退休的老教师如此“不留情面”,实则令人痛心。现实生活中,法律宽容的案例何其多也,何以就不能宽容一名老教师?

再者,这起行拘教师的案例,到底是对教师执业规范的警示意义大,还是对教师群体或教育职业公信力的伤害更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涉事学校的校长及其领导班子是否对这一重要问题进行过充分研判,并采取极力争取学生家长谅解与公安部门包容的努力措施。我不得而知。基于我多年从事教育的经历与经验,即使涉事教师与家长的矛盾冲突尖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司法援助“校调委”等只要协同努力,矛盾也应能得到妥善解决。

更严重的是,这一事件再次暴露出教育惩戒实践中的系统性困境,只会令更多的教师陷入“管与不管”两难: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如此,对当地教育生态的影响何其深重。因为,好的教育真正所需要的,是“敢管、善管、服管”的教育生态。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这样的悲剧都不愿再现。教育需要温度与边界并存,既不能以“爱”为名纵容失范,也不能以“严”为刃施加创伤。只有当教师放下“师道威严”的执念,家长摒弃“过度保护”的焦虑,社会提供“权责明晰”的支撑,教育惩戒才能真正回归其本质,以规则守护成长,以敬畏滋养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