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原创评论 > 文明观察 > 正文

【红笔观察】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敬畏生命共护平安

时间:2024-06-18 浏览量: 作者:谢庆富

6月16日晚,河南省平顶山市“6.15”事件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6月15日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DJ103F的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违规乘人,行驶至叶县洪庄杨镇境内(兰南高速平顶山站出站口西500米加油站)时,司机发现车厢内8人窒息昏迷,迅速拨打120进行紧急抢救。经全力抢救,截至16日3时,8人不幸遇难。通报称,货车司机和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经展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6月17日新华网)

货车车厢不能载人,这是常识。货车车厢虽然空间较大,但其内部并无乘客乘坐的位置,也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如果遇到急转弯、颠簸、急刹车等情况,车厢内的乘客将陷入非常危险的局面,很可能发生甩出车外、坠落、磕碰等交通事故,无论敞篷车厢还是封闭车厢都是如此。

货车车厢禁止载人,也是法规。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农业生产、货物运输等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针对运输货物设定,除驾驶室外,包括车厢在内的其他部位都不具备载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

道路冷藏运输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范畴,冷藏专用机动车属于二类特种车。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进一步依法规范对使用轻型货车从事冷藏保鲜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准入管理,强化对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次事故中遇难的8名乘客有的可能知道货车车厢不能载人,有的可能不知道,但厢式冷藏货车司机肯定知道货车车厢禁止载人。

如果说乘客因为不懂而坐在车厢里还有情可原,那么司机为何明知货车车厢载人危险却把安全当儿戏?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看在情分上,二是有侥幸心理。据知情人透露,遇难的乘客都是附近牛肉厂的员工,平时坐班车上下班,事发当天因为加班错过了班车,冷藏货车司机正好与这些乘客离得近,加上之前也拉过人,所以就出于“好心”载了这些人一程。与遇难的人相互认识,以前车厢内也坐过人没出事,两种因素叠加,让冷藏货车司机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

每一条交规的背后都是血的教训,每一条交规都要严格遵守。情分固然要讲,但前提是不能违反交规;幸运不会永远相伴,侥幸的尽头必然是不幸。如果为了情分或心存侥幸而违反交通法规,最终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警钟又一次敲响,但愿人们能够汲取教训,遵守交规、敬畏生命。

(作者:谢庆富   编辑:宁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