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小孩高烧昏迷不醒的姐情急之下闯红灯紧急送医”的短视频刷屏。视频显示,“孩子发高烧已经昏迷,出租车司机潘秀霞途径万达路口堵车时,果断左转打双闪闯红灯,仅用10分钟就把患儿送到医院”。有网友留言“为有爱心的姐点赞”“希望不要扣司机的分”,也有网友质疑“扣分罚款还是有的吧”“应该向交警报备,安全第一”。

近年来,特殊情况下为了救人,经过提前和交警部门协调“红灯放行”的新闻时有发生,公众也是理解的。但反复观看这段视频,画面、文字自始至终都没有找到司机主动向交警部门报备,或者交警部门主动联系司机协调紧急处置的信息。在极具煽情的音乐背景之下,只有司机“果断左转打双闪闯红灯”的表述。毫无疑问,这个闯红灯百分之百违法了。交管部门如果不予以扣分罚款则是渎职。这种情形下媒体如果为“闯红灯”站台,必然会误导公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闯红灯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来说,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将被罚款200元,并被扣除6分。如果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将面临更加严重的责任和惩罚。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不追究闯红灯的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交通信号不能正常工作时,经过确认后可以直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车辆和行人进行了指挥,经过确认后可以直行;因救护、消防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行时,经过确认后可以通行。
显然,该视频司机行为不在“不追究闯红灯责任”之列。且司机在未与交管部门进行任何沟通情况下,临时起意去闯红灯,做出此等冒险行为,无疑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也给公共交通带来了巨大危险。正如有的网友所言,欲速则不达,以闯红灯的方式争取时间发生危险是一种必然。
有人觉得“她是在为了救人争取时间而选择了闯红灯”。试问,如果因此引发了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谁来负责?是司机负责?患者负责?还是交警负责?包括新闻媒体,你根本就负不起这个责。所以,也有人说“心是好心,可这一脚油门踩下去,不但救不了孩子,还有很大几率把他带走。”试问该司机究竟是在做好事,还是在做错事?也有有心的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该路口“指示灯是顺时针循环通行,下一个通行的就是视频车位置,所以真没必要闯红灯”。
毫无疑问,闯红灯是违法的,这段视频所记录的行程,只能作为司机违法的依据,而不应该作为教唆他人竞相效仿的正面案例。事实上,不管以任何理由,打着什么样的幌子去闯红灯,都属于对正常公共秩序的挑战,也会给公共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试想,如果多几个司机怀着各种不同的理由自信满满地同时去闯红灯,后果会怎样?因闯红灯而屡酿悲剧的大数据让我们无法心存侥幸。
公共安全不能等闲视之,闯红灯百分之百是违法的。媒体如果无视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为了博眼球给“闯红灯”的新闻大开绿灯,片面引导违法违章行为,既会给公共交通添堵,也是给正常生活添乱。
(红笔:沧浪 责编: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