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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笔观察】景区摆渡车切莫沦为“宰客车”

时间:2025-06-15 浏览量: 作者:井夫

收费高、等待时间长、体验差……记者采访发现,每到节假日旅游旺季,一些景区的摆渡车就会遭到游客“吐槽”。本应是为便利游客而设的摆渡车,为何频引争议?(6月15日《工人日报》

众所周知,景区提供摆渡车服务,其目的是为游客节省时间和体力,并提供安全保障。然而,一些景区却背离了设置摆渡车的初衷,不是收费高,就是强制消费,有的甚至还将门票和车票捆绑搭售,致使摆渡车沦为了“宰客车”。

摆渡车沦为“宰客车”,无疑是一种短视行为。虽然景区通过设置摆渡车,能从中获取更多旅游收入,但无形之中失去了良好的口碑。而良好的口碑一旦失去,势必会影响景区的长远发展。

同时,摆渡车沦为“宰客车”,这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景区价格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景区内交通工具、配套停车场到景区大门的交通工具,除因安全、环保等确有必要统一乘坐外,不得强制要求游客乘坐并收费。很显然,摆渡车沦为“宰客车”已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

笔者以为,防范摆渡车沦为“宰客车”,还需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一方面,文旅部门应积极承担起指导和处罚的双重责任,既要指导景区合理、规范经营摆渡车,比如收费标准的核定、路线的设置等,又要对恶意高收费、强制消费等不法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倒逼景区合理、规范经营摆渡车,为游客提供既舒心又满意的服务。

另一方面,景区也应主动摆脱短视的经营模式,避免将摆渡车进行商业化运营,让摆渡车回归服务游客的初衷和本意,从而让其既成为景区的一种便捷交通工具,又成为景区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景区只有学会算大账、算长远账,才能在旅游市场中赢得一片新天地。

令人欣喜的是,目前已有不少景区开始为游客提供低价或免费的摆渡车服务。比如,鸣沙山月牙泉景区,摆渡车的往返车票由原来的20元/人次降至5元/人次。青海茶卡盐湖景区,一律取消茶卡游客集散中心旅游环保观光车的乘车费用等等。这些景区摆渡车的经营模式和服务模式,无疑值得各地各景区“抄作业”。

摆渡车也是旅游景区的一面镜子,它不仅折射出景区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和态度,也反映出一地景区的服务意识和温度。希望各地各景区能够本着“服务游客”的经营理念,多些“游客视角”,多些“暖心服务”,从而树立好形象,赢得好口碑,而切莫让摆渡车沦为“宰客车”,破坏声誉,自毁形象,影响发展。

(作者:井夫 一审:乐言 二审:宁云平 责编: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