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近日报道,6月9日和6月10日,河南漯河的郭先生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上举报称,洛阳市洛宁县一矿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人受伤和死亡。18天后,郭先生没等来调查部门的回复,却接到自称是矿山吴经理的电话,对方称“你说举报不实,给你弄点好处费”。更令人意外的是,洛阳市安防委办公室转给洛宁县政府的“举报信息移送单”出现在被举报对象办公室内,这份移送单上有举报内容及举报者身份信息。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郭先生举报的内容涉及人员伤亡,理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并及时给举报人反馈。然而,现实却是举报者苦等无果,等来的却是被举报方的“公关”电话,以及举报信息移送单出现在被举报对象办公室这般咄咄怪事。这不得不让人对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自称矿山吴经理的人,堂而皇之地打电话给举报人,试图用金钱“摆平”此事,还美其名曰“大家都是求财”“我们就共赢啊”。在他们眼中,似乎安全生产事故可以用钱来掩盖,生命的消逝可以用钱来“买断”,这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这种行为背后,反映出的是一些企业主毫无底线的逐利心态,以及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极度懈怠。
而举报信息移送单出现在被举报对象办公室,更是疑点重重。举报信息本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在相关职能部门间流转,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和举报人权益不受侵害。如今,这份本应“秘密”的文件却轻易地出现在被举报者手中,这只能说明在信息流转的某个环节,出现了严重的漏洞,甚至不排除存在“内鬼”故意泄密的可能。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让举报人陷入了危险境地,以后谁还敢放心大胆地通过正规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问题?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会查清“内鬼”。这是必要且必须的。调查不能只是走过场,必须深入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要查清楚举报信息是如何泄露的,是哪个环节、哪个人出了问题;要核实矿山是否真的存在瞒报死伤事故的情况,若属实,必须依法严惩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还要审视监管部门在整个事件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是否存在与涉事企业勾结、纵容瞒报等情况。
公众举报是维护安全生产的重要防线,是对监管部门的有力补充。相关部门必须以实际行动保护好举报人的权益,让他们的勇敢之举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只有彻查这起事件,给举报人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真相,才能重塑公众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信任,让安全生产真正成为企业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
(作者:黄鹤权 一审:乐言 二审:宁云平 责编: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