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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笔观察】首例AI侵权获刑,为技术狂奔装上法律刹车

时间:2025-07-21 浏览量: 作者:黄鹤权

据法治日报近日报道,某地法院近期审结一起利用AI技术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通过AI工具批量抓取、拆解他人原创作品,重组生成“伪原创”内容并全网分发牟利,非法经营数额达数百万元。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这起国内较早针对AI侵权作出的刑事判决,不仅让“AI不是侵权挡箭牌”成为司法共识,更在技术狂飙的时代,为数字时代的创作边界划下了清晰红线。

在AI生成内容(AIGC)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机器创作”与“人类原创”的权利纠葛早已不是理论探讨。从AI绘画涉嫌抄袭知名画师风格,到AI写作工具批量“洗稿”自媒体文章,再到AI语音合成盗用艺人声线,技术的便利性正被少数人异化为侵权的利器。与传统侵权相比,AI侵权更具隐蔽性与破坏性:算法可以在几秒内完成对上千篇作品的“消化吸收”,生成的内容看似全新却暗藏原作的“基因片段”,维权者往往面临“举证难、认定难、追责难”的三重困境。此前,类似纠纷多以民事调解告终,此次刑事判决的意义,正在于打破了“AI侵权难入刑”的认知,向全社会释放出“技术再新,也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的强烈信号。

这一判决的价值,首先在于为AI时代的著作权保护撕开了一道突破口。长期以来,围绕AI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侵权认定等问题,法律界始终存在争议。有人认为AI只是工具,使用者不应担责;有人主张算法生成内容具有“独创性”,可独立受保护。而此案中,法院明确指出:无论技术手段如何升级,“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核心要素牟利”的本质未变,AI的高效性反而加剧了侵权后果的严重性。这种“穿透技术看本质”的裁判思路,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照。当AI成为侵权的“加速器”,法律的惩戒力度更应随之升级,而非被技术迷雾遮蔽。

更深层看,这起判决是给狂奔的AI产业装上了必要的法律刹车。近年来,AIGC赛道涌入大量资本,部分企业为追求“快速变现”,默许甚至鼓励“用AI薅原创羊毛”。有的文本生成工具将盗版文库作为训练数据,有的图像生成平台直接对标知名插画师风格接单,形成“侵权-获利-再侵权”的恶性循环。这种无序扩张看似加速了技术应用,实则透支着原创生态的根基——当创作者的心血轻易被算法“吞噬”,当原创收益抵不过侵权成本,谁还愿意沉下心来创作?此次判决以刑罚的严厉性,给技术开发者与使用者敲响警钟:AI的迭代必须建立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基础上,任何试图以“技术中立”为幌子规避责任的行为,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的意义不止于“惩戒”,更在于探索技术与法律的平衡艺术。判决书中特别强调,认定侵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实质性使用了原作的独创性表达”,而非简单否定AI技术本身。这意味着,法律既不纵容借AI侵权的行为,也不排斥正当的技术创新。比如,经授权使用作品进行AI训练、利用AI辅助创作且明确标注来源等行为,仍有合法空间。这种“划界”思维尤为重要。若因噎废食限制AI发展,会错失技术革新的机遇;若放任AI侵权,则会摧毁创新的源头活水。唯有在保护原创与鼓励技术进步之间找到支点,才能让AI真正成为创作的助力而非阻力。

从纸本时代的抄袭剽窃,到数字时代的盗版下载,再到AI时代的算法侵权,侵犯著作权的手段随技术迭代不断翻新,但法律保护原创的内核从未改变。此次AI侵权获刑案,正是法律体系对技术挑战的及时回应。它不仅让侵权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更在全社会树立起“原创有价、技术有界”的共识。

期待这起案件能推动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让法律的阳光既照亮创作者的书桌,也照亮技术创新的跑道,最终形成“原创受保护、技术有规范、产业能健康”的良性循环。

(作者:黄鹤权 一审:乐言 二审:宁云平 责编: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