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期高铁无座票价话题再度引发热议。有网友反映,购买无座票需支付与二等座相同的票价,却要全程站立,甚至面临无固定空间、无法舒适休息的问题,认为此举“不公平”;也有观点认为,高铁运力紧张时,无座票为旅客提供了出行选择,且票价制定涉及铁路运营成本分摊,简单降价并不现实。事实上,这一争议已持续多年,每逢春运、节假日等出行高峰便会成为焦点,而争议的核心,早已超出“是否该降价”的单一讨论,而触及公共交通服务中公平与效率、成本与体验的深层平衡。
高铁无座票价引发的公平质疑,本质是旅客对“等价交换”的合理期待与现实服务落差的矛盾。从旅客视角看,票价作为服务价值的直接体现,无座票与二等座票价相同,却无法享受座位这一核心服务,显然不符合“一分钱一分货”的常识认知。尤其在长途旅程中,无座旅客需在拥挤的车厢连接处站立数小时,甚至面临无法正常用餐、如厕的不便,这种体验落差让“同价不同权”的感受更加强烈。这种诉求背后,是公众对公共服务“公平性”的朴素理解,即公共交通不仅要满足出行需求,更应让不同消费能力、不同需求的旅客,都能获得与其支付成本匹配的服务。
但从铁路运营角度看,无座票的存在与定价,有着复杂的现实考量,并非简单的“不公平”。一方面,高铁运力受线路、车厢数量等限制,在出行高峰时供需矛盾突出,无座票的设置本质是“挖潜运力”,为更多旅客提供出行机会。若单纯为追求“公平”降低无座票价,可能导致无座票需求激增,进一步加剧车厢拥挤,反而影响所有旅客的出行体验。另一方面,高铁运营成本中,线路维护、车辆折旧、人员薪酬等固定成本占比极高,单名旅客的能耗、服务成本等变动成本相对较低,票价制定需考虑整体成本分摊,而非仅依据“是否有座”这一单一因素。铁路部门曾回应称,无座票定价需遵循《铁路客运运价规则》,且涉及全国统一运价体系,调整需经过复杂的成本核算与政策论证,并非一蹴而就。
更深层看,这一争议还折射出公共交通服务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平衡难题。作为国家重要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高铁承担着保障公众基本出行权利的公益性责任,需在运力紧张时通过无座票等方式,尽可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尤其是在春运等特殊时期,无座票往往成为部分旅客“回家”的唯一选择;但同时,高铁运营也需考虑经济性,需通过合理定价覆盖成本、保障服务质量,为长期发展提供支撑。这种双重属性的矛盾,使得无座票价调整面临两难:若过度强调公益性,大幅降低无座票价,可能影响铁路部门的运营积极性,甚至导致服务质量下降;若单纯追求经营性,忽视旅客的公平诉求,则可能损害公共交通的公信力,引发公众不满。
事实上,破解这一争议,并非只有“降价”或“维持现状”两种选择,关键在于通过精细化服务与制度设计,缓解“同价不同权”的矛盾。铁路部门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优化无座票服务体验,例如在车厢内设置临时折叠座椅、明确无座旅客的活动区域,避免与有座旅客产生空间冲突;在长途列车上,可通过定时轮换座位、提供站立休息靠垫等方式,改善无座旅客的乘车感受。二是探索差异化定价机制,在不打破现有运价体系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时段、不同线路的无座票,推出灵活的折扣政策。例如非高峰时段的无座票可适当降价,高峰时段则通过“折扣+服务升级”的组合,平衡旅客期待与运营成本。三是加强信息透明,向公众公开票价制定的成本构成、无座票的运力调配逻辑,让旅客理解定价背后的合理性,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误解。
高铁无座票价之争,看似是“该不该降价”的小事,实则是公共服务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满足公众多元需求的大事。它提醒我们,公共交通的发展不仅要追求运力提升、速度突破,更要关注每一位旅客的出行体验,在公益性与经营性之间找到平衡点。当无座旅客不再为“同价站立”感到委屈,有座旅客不必为车厢拥挤感到困扰,高铁才能真正成为既高效又温暖的出行选择,这才是争议背后最值得追求的目标。
(作者:黄鹤权 一审:乐言 二审:宁云平 责编: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