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论“唯流量”倾向造成的媒体公信力危机
作者:胡文江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名师、汉江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事件回溯】

2026年5月,一则"盲人女孩在盲道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反遭斥责"的视频在网络热传。画面中,视障女孩被逆行电动车撞倒,肇事者不仅未道歉,反而蛮横指责"不看路"。视频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全网愤慨,"严惩肇事者"的呼声铺天盖地。然而,5月16日北京警方通报戳破真相:该视频系虚假摆拍,涉事二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令人震惊的不仅是自媒体的恶意造假,更是主流媒体的集体"翻车"。在真相曝光前,《北京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未经核实便转发报道,甚至配发评论"呼吁关注盲道被占问题"。当谎言被揭穿,这些媒体的公信力也随之碎了一地。权威媒体在批评自媒体“摆拍”消费公众善意的同时,不应该忽视了主流媒体的连带责任。
【核心批判】

一、擅自转发未经核实信息:违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要求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要义是“实事求是”。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新闻真实性是新闻工作的生命线,是新闻媒体取信于公众的根本。
然而,在此次事件中,部分主流媒体将这一基本原则抛诸脑后。面对自媒体发布的视频,未进行任何事实核查便贸然转发,甚至加以评论引导。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公然背离。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规定:"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不得歪曲事实、编造新闻。"未经核实的转发,即便冠以"关注弱势群体"的正义之名,也改变不了其违背新闻伦理的本质。真实是新闻的前提,离开了真实,一切"正能量"都不过是精心包装的谎言。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未核实先转发"的操作模式,已成为部分主流媒体的惯常做法。在"流量为王"的逻辑驱动下,"抢首发"优先于"求真实","博眼球"取代了"守底线"。这种职业操守的滑坡,是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背叛,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

二、故意转发未经核实信息:与自媒体抢流量的吃相很难看
如果说"未经核实"是失职,那么"故意不核实"则是失德。
必须追问:主流媒体真的"无法核实"吗?以此次事件为例,视频中明确显示了事发地点(北京大栅栏附近),涉事账号"抱抱盲兔"拥有百万粉丝,身份信息并非难以查证。只要拨打一个电话、走访一个现场,真相便不难水落石出。
然而,部分主流媒体选择了“不作为”——或者说,“故意不作为”。因为一旦核实,便意味着错失"热点";而保持"模糊",则可以名正言顺地"蹭流量"。
这种行为在本质上属于“主流媒体与自媒体的流量共谋”。在算法推荐机制下,热点意味着曝光,曝光意味着流量,流量意味着利益。当主流媒体放下身段、与自媒体同台竞技时,所谓的"权威性""公信力"便成了可交易的筹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媒体"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的红线已然划定,但部分媒体仍在"灰色地带"游走,以"转载"之名行"造谣"之实,以"关注"之名行"炒作"之实。这种"吃相",岂止难看,更是可耻。

三、若存在勾结牟利、公器私用则违纪违法
此次事件最令人担忧的可能性,是“主流媒体与自媒体之间或许存在利益勾连”。
虽然尚无确凿证据证明这一点,但从行业潜规则来看,"媒体+MCN"的合作模式并不鲜见:自媒体负责制造话题,主流媒体负责放大声量,双方按流量分成。若此次事件中存在此类操作,则性质更为恶劣——
属于公器私用。主流媒体掌握着公共传播资源,承担着引导关切、服务公众的社会责任。若将这一公器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便是对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亵渎。
属于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自媒体造假固然可恨,但若无主流媒体的"背书",其危害范围必然有限。主流媒体的转发,实质上为谎言提供了"权威认证",使虚假信息获得了"合法性"。这种"站台"行为,无异于为虎作伥。
属于违反新闻传播纪律。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严禁播出虚假新闻,严禁制作传播歪曲事实、误导公众的内容。若主流媒体参与或纵容虚假摆拍,便是对新闻传播纪律的公然违反。
属于违背公序良俗。 消费残障人士的尊严、透支社会善意,不仅触碰法律红线,更践踏道德底线。主流媒体若对此推波助澜,便是对社会良知的背叛。

【深层反思】
此前,央视曾披露“深山救流浪女”摆拍细节。此类事件暴露的,不仅是某几家媒体的个案问题,更是“主流媒体公信力建设的系统性危机”。
当自媒体"摆拍"消费的是公众善意和残障人士时,主流媒体有意无意地"带节奏"或者“被人带节奏”,抢到的是一时的流量,丢掉的必将是自身的公信力——而公信力一旦丧失,便再难挽回。
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人民需要的新闻,首先是“真实的新闻”。任何以"正能量"为借口、以"关注弱势群体"为幌子、行"虚假传播"之实的行为,都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都是对新闻事业的玷污。
主流媒体应当清醒认识到: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公众不缺信息,缺的是可信的信息;不缺观点,缺的是权威的观点。 唯有坚守真实性原则,强化核实义务,才能在众声喧哗中确立自身的不可替代性。

"盲人女孩盲道被撞"的闹剧已然落幕,但留给主流媒体的教训应当铭记。在流量与真相之间,请选择真相;在速度与质量之间,请选择质量;在利益与责任之间,请选择责任。
因为,真实是新闻唯一的"人设",公信力是媒体最后的"底牌"。 丢了这两样,主流媒体便与自媒体无异,甚至更为不堪——毕竟,自媒体从未标榜过自己"权威"。
而那些仍在"灰色地带"试探的主流媒体,请记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器不可私用。当你们选择成为流量的奴隶时,也终将被流量反噬。"盲人女孩"虚假摆拍事件主流媒体的表现失德且失格,教训尤其深刻。
(初审:张子木 二审:宁云平 终审:胡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