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用航空管理局、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十堰市关爱礼遇道德典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政治、健康、教育、出行、文化、住房、养老等方面礼遇道德典型。据悉,该《办法》系全省首创。
一个好人温暖一座城,一群好人带动满城新风。许许多多的身边的好人,从小事、好事、善事做起,用饱含真善美的心灵之美、道德之光,彰显着大爱的情怀和人性深处的美丽。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对生活中的各种各样好人,我们只是大都口头点赞说“这是位好人”或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一番,少有“礼遇好人”的举措。要想让大家都“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就必须充分发挥身边好人的典型引领作用,向全社会传递“让德者有所得,让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引导广大市民见贤思齐、持善而从。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大众谋福利者,不可使其孤军奋战;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为生民立命者,不可使其殒殁于无声。《办法》出台,从政治尊崇和健康、教育、出行、文化、住房、养老等方面礼遇道德典型,有助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礼敬有德者和好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宣传、学习、礼遇有德者和好人典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举措,是“让德者有所得,让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十堰各地不断探索“礼遇有德者和好人”新方式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地方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表彰、社会的认可、制度的呵护、物质的激励,将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荣誉”转化为可感可知可触的“有形资本”,让许多有德者和好人的道德磁场激起每一个人的道德自觉,把道德的力量传递给每一个人,温暖你我,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尊敬、关爱、争当好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让道德的脊梁更加坚挺、让道德力量更加强劲。
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将抽象的“无形荣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资本”之举,既树立了真善美的价值导向,引导更多人学雷锋做好人做好事,更诠释了“让德者有所得,让好人有好报”,让更多人感受到礼遇感,值得各地学习与推广。
(红笔:童其君 编辑:宁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