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午,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柳林中路突发火情。一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准大学生”外卖员,3分钟上下楼狂奔6趟端水扑灭大火,成了路人眼中的“灭火英雄”。他,就是淘宝闪购外卖员王旭。
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是“灭火英雄”的奋勇表现,也是见义勇为精神最鲜活的注脚。当危难来临,普通人挺身而出的勇气,不仅制止了火势蔓延,避免了居民和过往群众面临因火伤亡的危险,更照见了社会最珍贵的善行底色。
见到正义之事便勇敢践行,既是对生命的尊重,更是对勇敢之德的诠释。这种精神并非遥不可及的“英雄标准”,而是植根于民族基因的道德共识:在危难面前,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国家、集体与他人利益的责任。王旭是一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准大学生”外卖员,没有惊天动地的身份标签,但他用行动践行了这份传统。面对突然发生的火势,他抛开自身安危奋力投入灭火,这份朴素的勇气,正是见义勇为精神最真实的体现,值得每一个人学习。
然而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仍能看到令人心寒的场景:面对陷入险境的场合,有人袖手旁观、置若罔闻。如果说因担心自身安全不敢挺身而出尚情有可原,那么在救助无风险的情况下,仍有不少人“集体无意识”地不愿伸手,背后的核心原因是“怕惹麻烦”,“好事难做、好人难当”的私念,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成为部分人的选择。这种现象与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相悖。在时代发展进程中,见义勇为早已超越“个人美德”的范畴,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它是一种社会责任,一种公民主人翁精神,是社会正气的重要支撑,更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备底色。
要让见义勇为真正成为社会责任,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
完善保障机制,消除后顾之忧。从法律层面明确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与权益保障,为挺身而出的人提供医疗、法律等全方位支持,让“好人敢当”;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正面典型。通过媒体、社区宣传等渠道,大力传播王旭这类普通人的见义勇为事迹,让正能量深入人心,激发更多人向善的动力;深化德育教育,培育责任意识。将见义勇为精神融入学校德育课程、社区文化活动,从娃娃抓起培育公民的责任担当,让“见义必为”成为思维习惯;从点滴做起,践行日常善意。见义勇为并非只限于危急时刻的挺身而出,日常里帮老人过马路、为迷路者指路、在他人遇到困难时搭把手,都是见义勇为精神的延伸。
见义勇为从来不是少数人的“英雄壮举”,而是每个公民都应肩负的责任。当越来越多的人像王旭一样,在危难时刻伸出援手;当“见义勇为”从口号变成自觉行动,我们的社会必将充满温暖与力量,让每一份善意都能得到回应,每一次挺身而出都不会被辜负。愿见义勇为,成为刻入每个公民骨血的责任与担当!
(作者:齐振松 初审:张子木 二审:宁云平 终审:胡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