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小溪塔派出所辅警张晓羽、陈志龙不顾自身危险,成功救助一名跳河轻生女子,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当日下午3点12分,小溪塔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蔡家河大桥上一女子跳河轻生。接到警情后,在调休的张晓羽、陈志龙主动表明自己会游泳并请求参与救援。救援人员仅用4分钟火速赶到现场,赶到河边后,发现河里的人已经溺水下沉,河面上不停冒出气泡,事态紧急。张晓羽、陈志龙两人毫不犹豫从近3米的坎上溜下,跃入水中施救。
总有一些人们让我们肃然起敬,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难以忘怀。虽说已是4月,但河里的水还很冰凉。面对溺水下沉的轻生女子,张晓羽、陈志龙没有丝毫犹豫,而是从近3米的坎上溜下,跃入冰凉的水中施救。“曾经是军人,如今是警察,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一直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任何时候碰见这样的事情,都会义无反顾地去做。”谈及此次救人行为,张晓羽、陈志龙表示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没有多么惊天动地,张晓羽、陈志龙的见义勇为壮举在平凡中充分彰显了人性之美。
见义勇为,在荆楚大地越来越蔚然成风。时间镜头回溯到今年2月26日,在孝感市孝昌县王店镇王京路附近,一名妇女与一名幼儿不慎落入水中。顾不得刺骨的寒意,路过的武庆涛连忙脱掉笨重的棉衣,光着膀子跳入了水中。在深约4米的水中,武庆涛拉着二人艰难地划到岸边。此后,王店派出所民警江国栋等赶到并伸出援手,最终将落水妇女和体力透支的武庆涛拉回岸边。再加上浴血奋战擒凶徒的余其林,以及三闯火海的勇保安马顺等,见义勇为在荆楚大地越来越蔚然成风。
人民有正义,社会有正气,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当然,见义勇为往往也意味着自身会遭遇危险。为了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湖北省政府专门出台《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办法》明确规定,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其他财产损失,有加害人、责任人的,由加害人、责任人依法承担。多措并举,推动着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形成。
伟大出自平凡,英雄来自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新时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够产生英雄的时代。”驻足回望,张晓羽、陈志龙等见义勇为者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书写了可歌可泣的精神篇章。作为道德的践行者、精神的引领者,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鼓舞着我们携手前行。接下来,必须进一步加大褒扬力度、关爱英雄模范、拓展参与渠道、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见义勇为工作体系化、规范化、现代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汇聚强大正能量。
(红笔: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