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4月14号 新华社)
谈到安全感,立马让我想起了“山东非法疫苗案”引发的恐慌。该事件之所以能够短时间内在坊间、网络和朋友圈迅速蔓延,几乎引发了全社会的恐慌和指责,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发生于6年前的山西“毒疫苗”事件曾经无情夺走了近百名儿童鲜活的生命。所以,提起问题疫苗,谈到“稻草人”似的监管,人们难免心有余悸。
显然,人的幸福感永远是以安全感为前提和基础的,人们只有对所在的社会有了一定的安全感,才能逐步提高幸福感。假如类似“问题疫苗”事件、“僵尸肉”事件等舌尖上的安全、消费中的安全,乃至高速路上的安全、矿井下的安全、银行卡里的安全等等,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又怎么谈得上幸福感呢?
提升安全感需要政府部门承担责任,应当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将防范关口前移,力争将所有可能危害公众安全的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对普通公民来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意识,既要务好本职、严于律己,主动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又须勇于和社会上的各种不良现象、不法行为作斗争,和全社会一道维护我们的公共安全。
(朱师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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