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政治宣言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 “七人谈”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管党治党、兴党强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就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为此,“红笔网”联合“冉彪评论”一起认真策划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政治宣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 “七人谈”》,特约请冉彪、胡文江、程振伟、张继、殷建光、付云、马修文七位特约评论员,紧紧围绕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七个坚持”来进行深度解读,希望大家从中获得启示。

新时代要坚持依规治党
作者:马修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服务中心助理研究员、“七一”客户端专栏作家、知名时事评论员
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坚持依规治党”作为重大原则,并在第八部分对“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从立规、执规、破潜、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在第三部分还就“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了专门强调,彰显了依规治党应当而且必然成为一种基本理念、一种思维习惯、一种工作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规治党,多次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这一重大时代命题。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关于依规治党的核心要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已经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进行了明确,即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决定》则直接将依规治党列为基本遵循的重要原则,明确强调要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工作效能。
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从单项法规制度到历次党章修订,从制度的系统性到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已经成为我们党在百年奋斗历程中凝结的一条宝贵经验。截至2025年12月底,现行有效党内法规3372部,包括中央党内法规239部、部委党内法规253部、地方党内法规2880部。当前党内法规体系可以说是比较完善,下一步重点是“统筹党内法规立改废释,注重系统集成,加强配套衔接”。
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就是要从正确执规方面纠正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存在的执行偏差,这也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体系再完善,如果不能得到正确执行、有效执行、全面执行,搞所谓的选择性执行、“手电筒”式执行,只会造成制度空转,既损害制度的严肃性,也直接影响党的形象。因此《决定》强调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制度没有特殊、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规章制度的制定是集体智慧,但在执行过程中就存在能否正确有效贯彻执行的问题。因为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受其个体的成长环境、知识结构、经验阅历、胸怀境界等制约,必然会出现“松一寸,散一尺”现象,甚至受到私心私念私欲左右。
规章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可预见性,因此确保规章制度延续性是传承传统和守正创新的必然要求。《决定》提出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这就是通过立明规则来破除潜规则,实质就是把权力运行放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当前各地各部门在权力行使、政策执行、干部选用、评优评先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不敢向潜规则说不,公道之心一旦式微,一碗水就难以端平了。在各类推选评比过程中,如果只是为了走流程,只是被通知,被动参与,而不是积极投身其中,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制度的刚性约束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事上。《决定》要求把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贯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全过程,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各方面,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加强学习培训,让干部真正理解、正确执行,让群众知悉工作流程和标准,自然暗箱操作的空间就小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这个总规矩、党内根本大法必须牢记在心、时常对照检视。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效实行正确集中,才能真正提高党内民主质量。为此,《决定》强调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议事规则,并对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了明确要求。《决定》内容博大精深,很多要求如加强重大决策合规合法性审查、健全领导干部重大决策终身负责制等,都极具前瞻性,也有待出台细则规范来落细落实。
坚持依规治党贯穿于“持之以恒”“全面从严”的全过程各环节,如果说其他六条原则从不同维度规定了“严”的标准和方法,而依规治党则是承载了规范这些标准和方法的价值和使命。坚持依规治党是持之以恒的根据,也是全面从严的底气。只有坚持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才是治理常态。“严”是标准要求,“恒”是时间要求。当“严”的基调需要“持之以恒”时,只有法规制度才能够承载起这个“恒”。
(初审:张子木 二审:宁云平 终审:胡文江 总策划:冉 彪 总编辑:胡文江 特约编审:仲正言 来源:红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