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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及时纠偏,让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时间:2020-02-19 浏览量: 作者:伍佳佳

为阻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全国各地根据防疫需要,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防控措施,绝大多数人都积极配合,使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

然而,有些地方在防疫措施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简单粗暴、矫枉过正、用力过猛的行为,脱离疫情防控的初衷,伤害群众感情,激化了矛盾,甚至有些还涉嫌违法违规,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纠偏,让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了控制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紧,执法严厉可以理解,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性妄为。之所以会出现打着防疫旗号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法治思维,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不懂如何依法防疫。

疫情防控,需要明确各级防疫主体的权力边界,明晰责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执法。尤其是乡镇、街道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的是村民、居民,在执行防疫措施时,应该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人员要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不能做什么,遇到超出权责范围的如何处理,违规违法如何处罚等,只有这些明确下来,才有利于基层依法开展防疫工作,也有利于群众了解、配合和监督。

此外,在依法防疫过程中不可机械,切莫“一刀切”。防疫防的是病毒不是群众。特殊时期非常之举,为的是最大程度的保护大家的安全,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但绝不能以此为由头,冲击法治底线,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曝光的一些事例,尽管不具有普遍性,但仍具有警示意义,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段“孝感一家人在家打麻将被疫情防控人员打砸”的视频在微博、微信热传,尽管事情还在调查当中,但视频中的执法人员显然已超越了疫情防控红线;西安一小区防疫人员以防疫期不能遛狗为由,将业主带下楼的宠物狗打死,令人发指;云南镇雄县公安局坡头派出所所长刘延昭在执法过程中,对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均进行殴打,造成恶劣影响,已被免职......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当务之急,需要进一步加强防疫法治教育,对偏颇和极端做法及时纠正,避免因少数错误做法,造成干群对立,干扰抗疫大局,破坏来之不易的战疫成果。

因此,应将法治贯穿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各项工作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当前疫情防控是重中之重,重点区域重点防控,做到科学、精准,更加实事求是。但因各地疫情不尽相同,因此,需要因时因地制宜依法科学防疫。对于零确诊零疑似的村组,除继续做好预防外,经过评估,可有序组织春耕;重点民生保障类企业,符合要求的,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可以缩短管制期限,采取不饱和方式逐步复工,尽量做到防控疫情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这也是依法防疫,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要求。

“法者,治之端也”。战疫时期虽然特殊,但一切防控行为必须以法治为底线。针对当前基层防疫出现的短板和不足,应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依法防控的要求,及时予以弥补。进一步加强防疫法治宣传,引导执法人员主动学法,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督促执法人员主动守法,对于防疫执法中出现的偏激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这样,在法治轨道上开展防控工作,才能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才能凝聚民心,赢得理解和支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尽快夺取战疫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