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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日报:“创文”须强化履责担当

时间:2017-06-28 浏览量: 作者:十堰日报评论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履责担当,才能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推进到位。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项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评比标准,考核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社区文明创建等方方面面。如此繁多的项目、如此繁重的任务、如此苛刻的标准、如此严格的要求,没有坚强的组织领导,没有明确的责任落实,就不可能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创文重点工作在基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首先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创建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院落、每个市场和每一个具体的责任人,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个环节,不留一个死角,不存在一个盲点,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确保责任到人、目标具体、工作到位。

要严格落实责任。明责是前提。全市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创文提出了非常明确的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责任主体和考核办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领导到位、责任上肩、保障落实、成奖失惩。特别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创建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逐项逐条分解,确保创建工作件件有人抓、件件出成效。履责是关键。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同时,要继续坚持市区联动、以区为主、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强化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地位,强化各区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提高属地管理水平。问责是保障。凡是已经安排的工作,责任主体必须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通过问责,不断强化各责任主体的履责意识,不断提高落实工作的力度。

要加强检查督办。落实责任制,必须提高执行力,加强经常性的督办检查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督办形式要多样。要通过行政督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专班督办、新闻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检查督办力度,推进工作落到实处。督办重点要突出。各级创文领导机构要加强专班督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找准工作差距,促进工作落实。对重点难点工作,更要安排专人进行跟踪督办。督办标准要严格。各级都要把创文任务分解到月、到天,按时间进度分项目、分区域进行检查督办,真正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各责任单位要对本系统、本行业创建工作开展经常性自查和督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按标准、按进度完成。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新一届市委提出的“五大目标”之一,是一场志在必得的硬仗。强化履责担当,我们才能万众一心,打赢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