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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日报】垃圾分类 重在全民参与

时间:2018-05-21 浏览量: 作者:

人民路上,市民直接将垃圾倒进分类垃圾箱里。

  文/记者纪枫波 图/记者刘旻

    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环境保护水平,是我市五城联创工作内容之一。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一年多过去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得怎样?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现状:分类垃圾箱未物尽其用

  5月8日,记者在十堰城区街头及部分新旧小区进行了走访。

  在人民路上记者看到,马路两侧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个绿色的垃圾箱,垃圾箱很新,箱体上分别写着“不可回收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字样。除此之外,每个箱体均设有烟头和电池放置处。记者在人民路和柳林路交叉口附近的垃圾箱旁观察发现,大部分市民将垃圾随手丢进垃圾箱,箱内可回收的垃圾和不可回收的垃圾混在一起。

  记者随后走访朝阳路、北京路、公园路、黑龙江路等路段发现,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目前我市建成区在去年全部普及了分类垃圾箱,然而,绝大部分街头垃圾箱里面,垃圾均未做到真正分类。

  “这些垃圾箱是去年才换的,以前是一个大垃圾桶,没有分类设置。”黑龙江路上一位保洁员告诉记者,“平时在清扫马路的过程中,能看见有些人做到了将垃圾分类,但人数极少。”

  记者又走进部分新旧小区,发现绝大部分小区虽然有分类垃圾箱,但居民们也没有按分类扔垃圾。采访中,天津路大洋五洲小区、北京路阳光栖谷小区一些居民表示并未注意到分类垃圾箱,而一部分市民则表示自己并不懂垃圾分类。

  市民:不清楚垃圾如何分类

  “我知道易拉罐、矿泉水瓶之类属于可回收的,再多了我也分不清。”市民李女士说,希望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大家一起参与垃圾分类。

  “虽然现在街头的垃圾箱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区分,但说实话,我分不清哪些垃圾是可回收的,哪些是不可回收的。”采访中,市民杨女士说。

  “清洁工在清理小区垃圾时一般都是‘一锅端’,把所有垃圾装到同一辆运输车上拉走,也没有进行分类。所以,我觉得现在即使我分类丢垃圾,也没有意义。”大洋五洲小区居民张先生表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与杨女士和张先生持有同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市民普遍认为,垃圾分类是好事,但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推进;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坚持不懈地加以推动,才会慢慢见成效。

  还有市民建议,十堰可以借鉴外地城市经验,制定一系列激励政策,通过分类回收垃圾积分换礼品等措施,让大家一起参与进来,形成垃圾分类的氛围,让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好。

  部门:垃圾分类需共同推动

  垃圾分类的意义何在?我市环卫部门是否出台措施,从而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呢?

  市环卫局生产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垃圾分类不仅能减少占地、减少环境污染,还能“变废为宝”,切实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有助于创造更加优良的人居环境。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菜叶、果皮等废物,这些经生物技术可就地处理堆肥;像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等,都是有害垃圾,需要特殊处理。

  “实施垃圾分类,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目前,十堰城区街头的分类垃圾箱,主要作用还是宣传、引导,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该负责人表示,《十堰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制订,即将出台。

  该方案明确,将以试点工作为先导,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水平,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三年内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到2020年,试点区域分类覆盖率达到60%。我市将在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建议:健全垃圾分类制度体系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一环紧扣一环,其中 ‘一头一尾’尤为重要。” 市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垃圾分类,必须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引导全民从我做起,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同时,应该加快建设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设施,系统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此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综合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推进机制,鼓励多元化投资模式,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如果以 ‘木桶理论’形容生活垃圾分类,那么 ‘法治’就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桶底。”市五创办宣传处一名工作人员认为,垃圾分类的正面引导固然很重要,但加强法治建设同样重要。只有通过法律的有效约束,将居民的源头分类投放责任落到实处,才能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

  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总队副队长、汉江师范学院副教授胡文江认为,垃圾分类的成效主要取决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和全民参与的自觉程度,涉及社会公众的理念转变、机制革新和行为养成。因此,它一方面离不开法律、法规方面的硬性约束,一方面需要加强社会舆论上的正面引导,将垃圾分类切实作为社会文明程度的考核指标,有针对性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求真务实,综合施策、循序渐进,从而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