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深入开展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际,武汉著名节目主持人江涛上了一档节目,关注近期武汉某小区马犬围困学生事件,受困学生虽幸得保洁阿姨以身相护,保洁阿姨却持续被困一小时有余。江涛观点:这是恶与善的较量,不牵狗者在作恶,保洁阿姨尽显善,善者不可无视无保护,恶者更不能借狗是动物、是宠物而放弃对狗主人的谴责与追责,因为此案例中既涉及对人命与尊严的保护,更牵扯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落地。
无独有偶,武汉近日又爆出某教师校内驾车碾压学生致亡;还有曾经的广东13岁小学生被邻居性侵;陕西小学生被校内4男生性侵……未成年人被宠物威胁和被人为伤害的案例,现实中是持续存在的。随着社会财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此类现象不降反升,不仅值得公民和社会治理层面警惕,更需要政府公权力部门有针对性启动全国范围内的专项严打。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第二次修订版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实早在1991年就已经颁布,那么,为什么未成年人保护的状况又如此不尽人意呢?不禁让人追忆起新中国史上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几次轰轰烈烈的执法行动。
1983年和1996的全国严打,实现了短、平、快的社会治安秩序的向好转变,让全社会普遍认知到遵守治安秩序,认识到《刑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纪的内容与外延。还有2011年启动的全国范围内的严打酒驾,短时间内扭转了酒驾对社会和人命危害和贱踏的高频现象。由此可见,要让一部已颁布实施的成熟法律,真正有效实施,必须强有力地推行严打“组合拳”。否则,法条还是法条,危害依旧存在。
结合当前青年人结婚率、新生儿率断崖式下降,不能婚,不敢生的诸多因素中,也包含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难以满足人的期望,如果还把这些当作危言耸听,那势必会加快我国接近人口不增长或负增长国家的速度,也必将给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繁荣带来负面效应。
全国范围内启动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的严打,还应有地方相关单位的主动向前一步,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具体内容,并思考如何因地制宜地落地。比如教育部门要出真招,让校门口及校内实现人车分流;校内不得出现狗类,尤其是未牵绳的狗应及时处置。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广泛、深入学习是件意义深远且迫在眉睫的事,但如果没有相匹配的全国严打铺开,最后又将流于形式:台上喊一喊,心得抄一抄,标语贴一贴,总结吹一吹,风头过后,还是一地狗毛。
(作者:熊雷系湖北省团风中学教师、湖北省作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