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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笔观察】入学之路不应当被“0.96平方米”所阻隔

时间:2022-05-12 浏览量: 作者:易国祥

近日,温州一则“居住几十年的房子面积差0.96平方米,孩子不能就近上初中”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对此,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回复称,用于初中入学的房屋产权建筑面积需在20平方米以上(住宅性质),据市民所述实际情况,该房产不符合入学要求。(5月11日《中国新闻周刊》)

针对网民质疑,不少法律学者认为将入学权益与房产面积挂钩,违背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有违教育公平。此前,深圳、菏泽等城市,也曾出现过相关新闻。相信没有报道出来的更多。这说明,用辖区内房产面积作为一种限制手段,仍然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各地制定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政策法规,仍然是目前实现教育公平的主要途径。但是,又不能简单地让类似“0.96平方米”阻隔了学生的入学之路。

近年中招,很多城市采取按户籍辖区就近入学、热点学校采取抽签电脑派位、不平衡情况采取统一调配就近入学的办法。虽然这不能保证绝对公平公正,但能总体解决一城市一学校的招生生源问题。为此,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实验中学按户籍划片,2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住宅,就是就近入学的硬件之一。如果有人无理要求对少一两个平方米放行当然不行,如果有人钻政策空子投机取巧或弄虚作假挣学位也不行。问题是,这个热点事件的当事人称:这一套小0.96平方米的住宅是其父亲留下的,其子2009年出生就落户在此。当事人本人和其弟都在这里读初中,现在轮到儿子反而不能就近入学了。

在中国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制定具体的教育政策,应该全面考虑到区域内的具体情况。“房子如果是在政策出台以后买的,住户为了蹭学区,可以作为限制学位需求的理由,但如果这个房子之前就存在,那么说明政策制定的时候没有充分地调查。很明显,这一套小20平方米的住宅是历史演变成的资深学区房,不是蹭出来的新鲜学区房。据报道,温州市老城区小于20平方米的老房子还有很多。如果属实,那鹿城区教育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么是没有作深入的调查研究,要么就有专门针对这类小住宅的限制意图。制定政策如果客观上就有不当限制的意图,这种导向本身就值得商榷,理所当然会遭到民意的反对。如果少“0.96平方米”的住宅在广场路实验中学只是特例,鉴于该住宅又完全无染蹭“学区房”之嫌,那区教育局或学校就应该有所担当,而不应该简单从事,搞一刀切。现在涉及到普通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一些基层组织和领导往往以“执行规定”为由,不肯动脑筋,不敢担担子,不理解群众的苦衷,只顾“自身安全”,这种现象还很普通。这本来是“病”,得治。

小升初之难,与其说是入热点中学难,就近入学难,不如说是教育均衡发展仍然难在路上。温州市鹿城区只是其中之一。解决这类问题,根本出路仍然是增加优质教育资源,采取各种方式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

至于要用教育手段扼制学区房价,这个愿望是好的。如果说教育资源是学区房的一个重要外因,那么,它就需要优质教育资源的极大丰富,更需要教育均衡发展真正落到实处。否则,用一个弱小的教育,去扭转强大的学区房市场,只会是舍本求末,陷于空谈。

(红笔:易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