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给全民健身吹来了一股清新的风,我们每个人应该趁着风,迎风起,动起来、热起来、潮起来,在健身运动中拥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心态及美好的人生。
引导大众的健身热情,让全民健身动起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加大引导力度,提高参与度,深层次激发群众健身热情。首先,做好健身资源统筹布局。编制全民健身规划,同步建设城乡健身设施,促进区域内健身步道、沿河步道、城市绿道互联互通,健身设施共建共享。老城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盘活闲置资源,加大健身设施设置力度;新城区必须科学规划建设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必须与生产生活空间相互融合,做到便民利民。其次,在社区设立健身活动站点,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健身赛事活动。实施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再则,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鼓励工会每年组织各类健身活动;鼓励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健身服务。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体育的国民素质。
点燃大众的健身激情,让全民健身热起来。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发现,影响健康的因素中,行为和生活方式占比60%。由此可见,锻炼身体的“刚需”基础普遍存在。人们在追求美好生活中,对健康的需求,对锻炼身体的热爱来自内心深处的呼唤,并且日益迫切。各地区各部门需要做的是点燃大众的健身激情,“打败”各种轻易被“劝退”的想锻炼心思。首先,要将全龄友好理念落实到位。对未成年人,要培养其积极参与体育项目的兴趣;对老年人,要为其使用场地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的帮扶;对残疾人,要为其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便利。其次,要推动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健身空间,做到能开尽开;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和低收费对社会开放;新建学校要规划符合开放条件的体育设施;鼓励私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健身设施。再则,要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加强乡镇、街道健身场地器材配备,构建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百姓健身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资源建设共享健身空间。
传承大众的健身感情,让全民健身潮起来。闭幕不久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极大地唤醒了沉睡在人们内心深处的健身感情,这种感情中蕴含着爱国精神、体育精神,需要传承、发扬。《意见》则为全民健身再添助力,开启一波“神助攻”。全民健身是十分重要的民生事业,关乎人民福祉,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让全民健身潮起来,成为社会新风尚。首先,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深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全民健身指南》。制定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持久深化体卫融合。其次,推动更多竞技体育成果全民共享。推动体育系统管理的训练中心、基地、体校的健身设施以及运动康复等服务向社会开放。促进国家队训练方法、日常食谱、康复技巧等市场化开发和成果转化等。再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赛事。优化体育赛事使用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等行政审批流程。推动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建立足球、篮球、排球业余竞赛体系。支持打造群众性特色体育赛事,鼓励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举办广场舞、健步走、棋牌等健身活动。
全民健身,全民受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目标已经锚定,蓝图已经绘就。我们唯有奋勇向前、只争朝夕,认真贯彻落实《意见》,高水平建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才能让全民健身成为全民可及的权益,服务全民、造福全民。进而实现体育强国、健康中国的目标。
(红笔:徐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