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022年了,还有男士好意思坐在女士优先车厢的座位上。”近日,一名女子在深圳地铁“女士优先车厢”内挨个嘲讽男乘客的视频引发热议。深圳地铁运营方表示,该车厢并不禁止男士使用,让座遵循自愿原则。(1月13日《快乐老人报》)
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南京市金牛湖野生动物王国票价成年男性99元,老人与小孩69元,女性免费,存在性别歧视与弱者歧视之嫌”。(1月11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女性免费”“女士优先车厢”“女士车位”等到处上演,类似待遇可以统称为“女士优待”。每一次“女士优待”出笼,总会引来诸多争议,根源在于,这些“女士优待”涉嫌违法侵权。
“女士优待”挑起民众纷争。仗着“我的地盘我作主”,一些单位随意出台“女士优待”。以女士优先车厢为例,只是“优先”,不是“专用”,并不具备排他属性。在地铁“一座难求”的现实情况下,男士进去使用也很自然。在女士车厢,男性不让座,有违“女士优先”之名;必须让座,又何来“自愿原则”?公共场所模糊规定,让人无所适从,挑起纷争,岂是民众所盼?
“女士优待”涉嫌歧视非女士群体。首先自然就是对广大男性的歧视,宪法规定:男女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成了一句空话。“女士优待”的出发点是因为弱势,所以优待。假定女性弱势成立,现实中,还有很多比女性更弱势的,比如老人、残疾人、小孩,没有为这些非女性的弱势群体设立“优待”席位,怎么都说不过去,“女士优待”就有违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原则。
“女士优待”涉嫌歧视女性。“女士优待”的出发点和落着点是保护女性,优待女性,这个规定却会起到适得其反的反作用。比如女性车位的存在,就是建立在女性驾车技能低男人一等的前提上。如果都是电子监考,驾考极其严格,一视同仁,女性哪里又会差呢?这显然是对女性的变相歧视。很多“女士优待”难以落实,口惠而实不至,“女士优待”成为忽悠女人的工具。
“女士优待”涉嫌违法侵权。以地铁为例说,地铁公司属国有控股,理应承担社会责任,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依法办事,增加某些人的权益,不能随意削减其他群体的正当权益。“女士优先”设置的泛滥,请问事前调研市场了吗?考虑过后果吗?有落实保障措施吗?经过法定程序通过了吗?如果没有,就涉嫌侵犯非女士群体合法权益,最终沦为笑谈。
以人为本永远在路上,法治赶考永远在路上。女士需要关爱,但绝不是无原则的关爱。女性可以“优待”,但绝不能享受违法式“优待”。违法的“女士优待”何时休?这应当成为当前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回答好的时代考卷。
(红笔:李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