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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宗明:新媒体评论的逻辑力量及其运用

时间:2021-05-11 浏览量: 作者:喻论

2021年5月10日上午,在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阶梯教室,我院杰出校友佘宗明老师为本科生同学带来了一场名为“新媒体评论的逻辑力量及其运用”专题讲座

佘宗明老师本硕都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目前担任《新京报》评论部的副主编,《南方周末》评论实战课导师,数字智库高级研究员,央视新闻特约评论员。迄今为止,他已在国内媒体上发表了近2000篇评论,代表作有《唯有真相不可辜负》、《“不防记者,专防爆炸”的“响水经验”又在哪里?》《评论,是不被现实闷死的深呼吸》等。此外,他还多次获得新京报年度评论写作金奖、凤凰网“影响中国十大评论”等荣誉,数篇文章曾被国家最高领导人作出批示。

此次讲座,佘宗明老师围绕着“逻辑力量及其运用”的主题,从“逻辑是评论的骨架”、“什么算是好的逻辑?”、“怎样练成别人杠不赢的强逻辑?”、“如何在评论中更好地体现逻辑感?”、“评论写作该注意哪些逻辑误区?”这五个方面展开了讲述。

在讲到逻辑是评论的骨架时,佘老师指出,评论是要跟人讲道理,你的道理要让人信服,不是依靠凭空而来的价值观输出,而是依靠逻辑。因此,评论最关键的就是讲逻辑。逻辑是依托在经验、学理、数据、现实语境等层面都站得住脚的交叉共识而形成的思维方式、给出的价值判断,它既包括 “看得见的”文本论证,也包括有说服力、能打动人的论证方法和技巧。应当用逻辑链条,增强评论的说服力;用逻辑升维,提升评论的纵深感。同时,评论写作也应避开语无伦次、条理不清、不切实际、自我矛盾、似是而非的伪逻辑。不是为了扣帽子、贴标签,不是为杠而杠,不是搞人身攻击,而是把道理摆出来,把逻辑亮出来。这才是评论讲道理的正确方式。

在谈到什么算是好的逻辑时,佘老师认为,符合形式逻辑“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三大定律的逻辑,才称得上是合格逻辑。在此基础上,评论首先要做到,不煽动情绪,要讲理性思维。其次,评论要提供知识增量,要把道理讲好,需要讲得够深、够透、够专业。更为重要的是,评论要有人文底色,不拿社会达尔文主义思维嘲讽弱者,不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不消费灾难。人道主义是我们该秉持的立场,也是包裹理性逻辑的糖纸。

在讲到怎样练成别人杠不赢的强逻辑时,佘老师提出了以下三种方式。

应用“理性+”的方式,用广域阅读支撑三观。正确的三观是跟真、善、美等价值深层次相通;承认多元化,接受“和而不同”;不专断、不绑架、不歧视等。他建议大家广泛阅读那些经典读物,拓宽自己的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图谱。三观往往就是知识灌溉出来的。不将所读之书限定在某个谱系派系里面,应让知识跟知识相互质证,让知识在思想市场碰撞、验证。

应用“知识+”的方式,用专业视角加持表达。首先,在解释事件或现象时,看事情可以从哪些专业角度去说,比如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是否有合适的角度。其次,锁定一个角度,利用专业背景作为逻辑分析工具,把事情或现象往深了挖一层;再者,顺着专业理论得出结论,再把这些结论跟原来的事件、现象贴合,实现逻辑自洽。

应用“人文+”的方式,用同理心锚定立场。打好腹稿后,进行两次“换位”和“代入”,一是把自己想象成读者,站在读者角度去想想,这篇文章是不是能说服自己且能打动自己;二是把自己想象成自己文中涉及的当事人,特别是批评的对象,想着他看完文章后能不能服气,又能否免受无端伤害。要持平视视角,把新闻当事人和批评对象当“人”来看。看到“人”的不足,而不是逼着他们成为道德完人。

在谈到如何在评论中更好地体现逻辑感时,佘老师先讲述了逻辑推理的三板斧:痛点切入—问题导向—链式延展在逻辑推理时,先从大家关心的痛点切入,然后以问题为导向梳理逻辑,再用层层递进的方式进行论证和延展。佘老师接着又介绍了逻辑判断次序图:先分真假—再辩是非—后论好坏。很多事在事实和价值判断上,最终都要归于真假、是非、好坏三个层面的分析。事实判断是价值判断的前提,所以要先分真假;价值判断有个向上的梯度,“好”的上面还有“更好”,所以是非之上还有好坏。要沿着逻辑判断的顺序,扎实做好每一步,谨慎得出自己的判断。

在谈到评论写作该注意哪些逻辑误区时,佘老师指出了三个常见的误区。

一是别入了以偏概全与区群谬误的坑,规避的方法是在下结论前要仔细想一下,是不是可能存在“例外”的情况?要争取把所有的情况都梳理一遍,然后再给出自己的结论。在由一个个案说一个群体时,要慎之又慎,要反复多想几遍,同时也记得加些“限定词”,比如“一些官员”“部分富二代”,尽量准确表述。

二是别中了假性因果与滑坡谬误的招。

假性因果是将没有因果关联的两件事生拉硬拽扯上关系,很多事情只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但有些人习惯将先发生的当原因,后发生的当结果。怎样抓住真正的因果关系?第一步,结合统计数据或新闻事实,判断A和B两件事有没有相关性。第二步,要论证两者相关性强弱。要证明A事件是B事件的原因,至少得证明两点:即A在B前;且由A的出现推导或预测出B的出现。第三步,要排除其他可能的混淆变量。要看看在A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因素导致了B情况的发生。

滑坡谬误是把或然性的东西说成必然的,然后串起来推导出一种并非必然的结果。当明白,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如何避免滑坡谬误?首先,以侦探思维去执果索因,想想由所谓的“原因”,是否必然能推导出这个结果?是否有其他的可能?其次,可以把事情放在一个环环相扣、层层嵌套的事件生成链条里,想想“前一环”“上一步”是什么,但不要把链条拉得太长,要看看两件事的直接相关性。

三是别上了以喻代证与概念偷换的当,以喻代证本质上就是论证上的偷懒,但很容易“代”错。不能有喻无证,而应该在用了比喻后进行必要论证,证明两件事逻辑机理上是相通或相似的;克制修辞,比喻之类的修辞可用可不用的不用,能直接论述的就直接论述,避免以辞害意。概念偷换是指要说的是A问题,却悄然转换成了B问题。比如,“元芳你怎么看?”“我戴着眼镜看”。这就违反了同一律。再比如,“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谈政治……”,这就是故意不把表达的角度调到同一个制式。再比如,庄子的“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这是将诉诸类比、反问和概念偷换糅合在一块。这样反复“代”来“代”去,极易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