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我不是药神》的影片在网上和网下“闹火”了。其实,该影片无论是选择的题材,或者是拍摄的技巧,都不算是顶级的,或者是高超的。那么,为什么“火”了呢?依我看,其重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表现手法;其二是“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主题和表现风格。我们都知道,在改革开放初期的八十年代,“社会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和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故,抒写和反映“现实题材”的影视剧和文艺作品(包括文学类和艺术类),时不时地会掀起“社会热潮”,或者“社会思潮”。人们通过如此的“狂欢”来渲泻,或者鞭挞现实语境中存在的不合情理的弊政。
然而,尽管我国历经了几次翻天覆地性的改革,并且现阶段已然进入了“新时代”,而诸多“潜性”的“社会问题”,诸如医政领域里的“药政”问题,依然如“牛皮癣”一样,“擦”不“净”,“洗”还“脏”。虽然此类问题比较以往的“问题”而言,不是特别地“扎眼”和“爆棚”,但却依然作为根深蒂固的“社会问题”存在着。那么,该影片的编创人员的聪明之处,就在于借现实中的“假药贩子”的活道具,来唤醒“社会问题”的敏感神经,从而提醒和监督类似的“社会问题”,在现实的语境中能够得到“最”为妥实的根治。那么,其根治的手段必须采取“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表现手法,以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主题和表现风格,才能体现或者实现。
那么,影片中的各要素性的情节和细节,我就不赘述了。我着重要阐述的是“社会问题”究竟与谁有直接的关系和如何妥实根治的问题。中国老百姓,最看重的是关乎切身权益的保障。那么,那些能够关注和反映老百姓疾苦的“问题性”的影视剧,或者文学和艺术的创作倾向,无疑会成为“扎眼”和“爆棚”的焦点。在我个人看来:类似的影视剧,或者文学和艺术的创作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不能仅仅地说成是“社会问题”本身造成的,更不能简单地而又是草率地“嫁祸”于“社会问题”本身,而是应该反思,或者反观我国的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性保障”,要审视它们是否还存在严重的漏洞,或者缺陷。
因此,在我们所有的影视剧,或者文学和艺术的创作倾向中,不仅要大力地提倡“主旋律”和“正能量”,还要大力地提倡“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创作手法,以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主题和表现风格。在中外文化史上(包括影视剧史和文学艺术史)最具有“经典存在意义”的作品,都是具有“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创作手法,以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主题和表现风格。在我看来:任何艺术创作,一旦离开了“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创作手法,以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作主题和表现风格,都是难以“接地气”的。
那么,我们所有的影视剧,或者文学和艺术的创作倾向中,要力求把“焦点”,或者“镜头”,多放在当下的养老、住房、教育、医疗“四大民生问题”的题材中,进而避免全社会形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这种对于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社会极度危险的社会心理,或者文化心理的现状。所以说,一切的影视剧,或者文学和艺术的创作者们,都要有“达济苍生”的社会责任和担当的精神,以及人文胸襟和情怀。不要光顾了去看它们“热闹”中的“稀奇”,或者“稀奇”中的“古怪”,或者观后的“快感”。而是要带着“脑袋”去看,要带着“批判性思维”的“问题导向”的习惯和能力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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