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贵港12月21日讯(记者覃鸿图)"唱响广西,铿锵桂声", 发出属于广西的“八桂之声”,是广西新闻网评论频道《桂声》的频道寓意所在。12月18日上午,由广西新闻网和贵港市港北区政府共同主办的“2015《桂声》时评研讨会暨网络大v贵港行”活动在贵港市港北区顺利举办。研讨会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时评作者、网络大V、专家学者以及评论编辑共60余人共聚一堂,以座谈会的形式,研究探讨“网络新闻评论的发展之路”等议题。
来自广西北海的知名作者梁思奇在会上就相关议题作了精彩的发言。梁思奇是前新华社记者,出版有长篇纪实作品《生于六十年代》,也是《桂声》特约专栏作者以及《桂声》2015“年度优秀专栏作者”获得者。梁思奇认为好的时政评论,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共同关注的议题;二是独特新颖的视角;三是个性鲜明的表达。以下是梁思奇的精彩发言:
一、先讲议题。时政评论的议题一定要有公共性,为大家所普遍关注。或者议题本身就是社会热点、焦点;或者是被大家忽略了的某种现象,经你一提,引起了共鸣。前者像突发性公共事件,还有国家推出的公共政策措施,比如五中全会确定的“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后者为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社会现象,如雾霾、农村“空壳化”、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大学生就业、旅游宰客等。前面一种考验“反应力”,能倚马可待快速发出声音;后面一种考验“发现力”,能从寻常中看到不寻常。
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上出现的新问题、新事物,一般来说,媒体都要求评论第一时间发声,以获得最大的“眼球效应”、最大的影响力。但我觉得,那些并非第一落点,而是在事实背景全部浮现的第二、第三落点写的评论,对事实的描述才会更准确,见解才能更深刻,更有教化性和生命力。特别是近年来不少公共事件,经常出现一波三折,甚至大逆转,不少评论家匆忙绰枪上阵,所作的评论无的放矢,甚至引据的事实有重大出入,对评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造成了损害。比如今年5月“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云南导游辱客”事件,还有12月发生的“厅级官员三亚裸行”事件,刚出来时都是一片哗然,舆论一边倒,但随着真相逐渐呈现,舆论迅速分化,众说纷纭。“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视频刚出来时,有的评论家以“锄强扶弱”的姿态立即发声,我觉得这样的评论不写也罢,就算说对了,也只不过是附和一下众议罢了,更可贵的要在众声喧哗中发出有独特见地的声音,更显评论家的眼力和见识。我自己的看法是,对于突发公共事件不必急于出声,不要陷入众声喧哗之中徒增社会纷扰,而应冷静观察,尽量见之所未见,言人所未言。
关于议题,我想特别讲一下“伪问题”。我每天早上上班开车的路上听一家电台的广播,发现他们让大家参与讨论的很多问题都是“伪问题”,比如讨论大学生该不该谈恋爱,公务员该不该辞职下海,公务员该不该上街扫地、维护交通秩序,我们该不该网购。我觉得这些问题就跟讨论该不该“穿秋裤”一样,穿秋裤有一百个理由,不穿秋裤也有一百个理由。评论的目的是要让大家明辨是非曲直,传达为社会大众认可的主流价值观,而这些“伪问题”,论点莫衷一是,不能给出明确是非对错,这样的议题根本没有任何是非可言,每场讨论不过是一团泡沫、一锅乱炖。与这些泛滥的“伪问题”相比,那些“真问题”往往被遗忘,比如天津大火的责任官员该不该主动引咎辞职,比如城市规划调整要不要公示,自来水提价要不要听证和怎样听证,公务员能不能炒股,等等。这些绝对是有是非对错的。作为一个时政评论员,首先要学会辨识真问题、伪问题。我们现在非常多版面和时段留给了“伪问题”。
二、关于视角。 我认为角度是检验一个时评作者优秀与否的重要因素。对于任何一个事件,我们其实都是那个摸大象的盲人,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很多时候一件“大事” 出来,不少人都抢着发声,老实说很多洋洋洒洒下笔千言的评论,远远不及网友的只言片语精当、尖锐。当然,要做到角度独特,见人所未见并不容易,特别是现在一些人靠评论吃饭,评论只为稻粱谋,要做到什么时候都有新意是一种苛求。但我认为即使这样,也一定要尽量寻找新的角度。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非典”过后,关于中国人吃野生动物的议题,我看到一篇文章,从《新华词典》中发现关于动物的释义基本都有“肉可食”,还有“皮可制革”之类,认为要从词典中去除这些不良文化。我认为这就是评论家的慧眼。这篇评论一出,相信那些编《新华词典》的人都睡不得觉了。
我写过不少针对公共事件、社会现象的评论。茂名PX事件发生后,很多评论指责政府不做群众工作,认为政府“懒政”,我认为这样的评论是一种想当然,是“懒评。只要对官场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重大项目,群众工作那是无时无刻、无孔不入的。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件,关键在于利益分配,这样的重大项目,项目所在地的“利益相关者”没有直接受益,像建大型水电站,电站周边群众仍用高价电;建垃圾处理厂,周边居民作出巨大牺牲,却没有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一些欧洲国家在上马大型项目时,除了利益相关者能有序参与决策,同时能直接受益。这是发达国家社会治理值得学习的经验。前两天看到一个新闻,玉林市有个女孩因为脸上长痤疮,喝“百草枯”自杀,被送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抢救。我看到评论有关于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有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于家长与学校应加强学生思想动态观察和干预的,却没有人 质疑为什么“百草枯”这种剧毒农药还广泛应用,作为未成年人能随便拿到?我知道一些地方每年有数十起喝“百草枯”致死的病例,社会管理存在哪些漏洞?如果能从这个角度提出问题,我想价值大得多。还有关于出租车改革,有很多评论角度,比如从降低公司份子钱、从发展公交、从打击黑车……但我觉得更应质疑出租车原来的准入门槛是否合理、出租车是否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政府有没有权力拍卖经营证等。
三、关于表达。 我特别想交流一下评论的表达问题。首先是评论应该用“我”还是用“我们”来表达。龙应台说,德国的评论忌讳用“我”这个字对一个事件发表批评;虽然是“我”的看法,也要以最客观、最无我的笔触写出,所以德国专栏作家谈国家大事的文章里,没有英国作家那种“昨天我在厨房喂狗的时候”这样的句子开头。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以前我在媒体供职时写时评,当然用的是“我们”,所以文章中经常有“我们要怎样怎样”、“我们希望、我们相信”,有时一连几段都是“要要要”。但我现在更喜欢用“我”来表达,但这个“我”表达的应该是主流价值观,而不是一己之私的偏激观点,好的评论应该是语言辛辣,但观点公允,执中持平的。最近河南大学生掏鸟被判刑十年半引起热议,我看到一个大V写的文章,把大学生的判决与贪官相 比,得出“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结论,我觉得这种论点有些过度诠释,是“民粹思维”之嫌,但我看到在《北京青年报》的公共“团结湖”上一篇蔡方华的评论,写得特别好,他认为这样的判决过重了,就事论事地剖析了法律“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认为是法律量刑标准的拧巴造成这种不公平的判决,同时对某位电视主持人“这个判决会不会成为野生动物的里程碑”的说法表示异议,认为不应该用毁掉一个大学生前程的严惩来唤醒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而应该更多地普及保护知识。我觉得这篇评论就比较公允持平,虽然未必比那篇大V的文章有轰动效应。当下写时政评论,尤其要警惕民粹情绪,不要迎合民粹,更不要煽动民粹。像1912年5月20日,上海《民权报》曾发表24字评论《杀》“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太炎阿世,杀!”这样杀气腾腾的评论,我以为不应成为好的范例。
回到“我”还是“我们”的问题上,我认为网络时代,要平等交流,不宜居高临下强加于人,不然读者连看也不看。党报的评论对象不同,因为是给很多官员看的,他们看评论是为了领会上头的精神、了解报纸对一件事物的态度,但网络评论面对的是普罗大众,特别是思想更加独立的新一代网民,我觉得用“我”来表达更恰当,“我”的好恶、“我”的立场、“我”的感受体会,平等交流,传达给每一个“你”,引起“你”的共鸣,得到“你”的赞许或认同,我认为这是网络评论的要求。
关于表达,我还觉得网络评论应“文无定法”。过去有人把时评、杂文、随笔分得很清。我自己这三者是没有界线的。我自己写的东西,评论的是时政,思想见解属于杂文,笔调和手法则像随笔,有较多的闲笔,这些闲笔主要是为了让文章有趣,为了耐读,引人入胜。任何文章,没有人读什么作用都没有。写文章首先想到的是这样表述有没有趣,能不能吸引人,从题目到行文,都应有趣,有各种修辞,巧妙的比喻、恰当的夸张和幽默的语言,都需要必不可少的闲笔。固然不能“以辞害意”,但一定要牢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
我还想谈点特别的个人体会,我喜欢从“文化”的角度,去评论公共事件和社会现象,比如谈城市“牛皮癣”,我会扯到文化心理;关于小孩偷东西被沉塘处罚,我会扯到农村的道德习俗和农民的处境;关于一些新兴城市常常忘记立路牌,或立的路牌让人如坠五里雾中,不像上海的路牌那样一清二楚,我想到这是农民“一亩三分地”的传统习惯作怪,而上海是个百年开埠的开放大都市,能反主为客自觉“换位思考”。我最近写了篇《人生如“球”》,关于群众办事难的评论,我不去谴责某些部门应该改进作风,而是从办事群众的角度,感慨“踢球症”的流行:“闻道球堪踢,而今尽踢球;有球皆要踢,不踢不成球,踢自由他踢,球还是我球,请看踢球者,人亦踢其球。”我觉得这种文化角度的批判,不仅不直接责难衙门作风缺乏战斗性,而且更有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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