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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生:少来点“笔者认为”

时间:2015-11-14 浏览量: 作者:

 

网评资深编辑

  每天看到大堆的稿件“笔者认为”“笔者认为”“笔者认为”的云云,就头要发昏。

  所谓“笔者”,顾名思义:执笔之人;既然作者大名早就标在篇首或文末,“笔者”云云岂非叠床架屋?

  五四之初胡适《文学改良刍议》倡“八不主义”,其五即“不用套语烂调”,也是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老夫子“言之有物”“惟陈言之务去”传统的延续。拿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文章不单是写给自己看的,更还是写给读者看的,也就需要重视、照顾受众体验。

  写过小说的都知道,要让人物自己去行动,要让细节来说话;而同样的道理,评论则是拿事实和逻辑来说话的。王国维《人间词话》谈“意境”,分“造境”与“写境”,前者为“有我之境”,重“表现”,后者为“无我之境”,重“呈现”,而又以重“呈现”的“无我之境”为高妙,如陶渊明《饮酒(采菊东篱下)》即备受推崇。诗主情,犹是如此;而评论重理性,立场客观、持平而论,价值中立,则更当如此。以此论之,不独“笔者认为”在“删繁就简三秋树”之列,就是“我认为”,也当以尽量摒弃为宜。有理则可,自圆其说则可,而不在于是谁说的,是“我认为”的还是“他认为”的。本是经济实用文体,就问题谈道理,直陈个清楚明白就够。“笔者认为”云云的多了,也有伤文气,有损文本的浑然,就如会场做报告,总是在打顿“我想想”“我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