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之一,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连续11年保持在50%以上。但新冠疫情以来,消费市场受到波动,消费信心受到一定影响。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提振消费信心不仅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也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盼。而恢复和扩大消费,提振消费信心,需要多方发力,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提振消费信心,需要守护公平的市场交易规则。公平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消费公平,不仅包括消费者在公共消费中实现基本的权益均等,还包括在个人消费中按照消费者的意愿进行消费的权利。然而现实中,有些商家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故意钻信息不对称的空子,采取各种方法对消费者形成不公平的交易方式。比如加油站销售渗水汽油、饭店就餐自带酒水被收取开瓶费、美容会所夸大宣传诱购商品,以及网络购物过程中遭遇刷单和流量造假,“大数据杀熟”,等等。安心消费,既要妥善解决好消费者一起起消费纠纷的闹心事,更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在监督市场秩序和推动法律法规完善的进程下,对品牌、环保、质量、物流以及售后等环节严格把关,逐步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感与满意度,让广大消费者吃得安心、购得放心、用得舒心。
提振消费信心,需要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特点。消费者最烦恼的就是花一笔钱,买来的的东西没质量。显然,这是由于一些消费供给的质量和速度未能同步跟进,制约了消费市场扩容提质。保证产品质量硬核应该是提振消费信心时代的重要努力方向。监管部门应须大监管力度,抓住“两端”。一是生产端,建立地方产品质量保障背书制度,哪个地方的产品就要哪个地方的管理者负责担当,保证质量硬核;二是经营端,对于卖出去的产品,必须建立质量担当制度。
提振消费信心,必须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是终点也是新起点,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是加快释放内需潜力的主要着力点,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各级政府部门须发挥好监管作用,依法监管、公正执法,既严厉打击制假者,也要打击售假者,“像查酒驾一样打假货” ,以此铲除假货滋生的环境和土壤;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摒弃投机取巧行为,在提高质量、注重品牌建设上下功夫。同时,消费者也要提高防范意识,规避购物风险,理性消费,不能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
(作者: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