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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勇:必须向“自媒体”的无序传播亮剑

时间:2023-02-03 浏览量: 作者:李云勇

2月2日,胡鑫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召开,公安机关已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人员依法打击处理。(2月2日《潇湘晨报》)

在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少数人为博眼球、蹭热度,引流牟利,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秩序,广大民众称之为无良自媒体,如今它们受到依法处理,可谓罪有应得。胡鑫宇事件的传谣风波,都是自媒体的无序传播惹的祸!因此有必要将无良自媒体和守法自媒体区分开来,该打击的打击,该保护的保护。

自媒体传播不能罔顾事实。传播较广的胡某宇系“熊猫血”问题,经检验,胡某宇是O型血,不是网传的RH阴性血;关于胡某宇尸体“双脚平行地面”问题,经现场勘查,胡某宇双脚自然下垂。自媒体也是媒体的一种,必须尊重“真实性”原则,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决不能为了流量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放到胡某宇这一敏感事件中,更不能放松真实性要求,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自媒体平台运用者有责任当好把关人。

自媒体传播不能违背法律。自媒体发布胡某宇失踪,没问题,可以引发大家关注,以求早日找到人。但是假冒“光头”老师,拍摄威胁家属私了的视频,这就涉嫌违反刑法。自媒体不掌握案件的事实数据,随意发布猜测,扰乱警方破案,引发公众不满,这都是党纪国法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自媒体传播当然也不能例外,如果是借机炒作、煽风点火,必须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自媒体传播不能乱带节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安全法》明确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在胡某宇失踪事件发生后,栗某珺、栗某臣父子为吸粉引流,发布视频杜撰因其为胡某宇事件发声,家人遭威胁、亲属失踪的虚假信息,就是典型的无良自媒体,为博取流量不惜践踏法律、乱带节奏。清朗网络空间,必须向无良自媒体的无序传播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