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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钺:建议取消网络直播打赏

时间:2022-05-20 浏览量: 作者:徐钺

近日,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笔者高度赞成《意见》,更建议取消网络直播打赏。原因有三,措施有三。

网络直播打赏带偏正常消费观,不值得提倡。网络直播是一种新业态,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网络直播乱象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尤其以网络直播打赏,对未成年人危害更重。网络直播打赏与“街头卖艺”没有区别,是激情消费,由线下转移到了线上。打赏的是数字概念,成全的是虚拟经济。这对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是个灾难,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往往成为“天价打赏”的主角,家庭经济支柱倒塌的始作俑。因而《意见》中明令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打赏,成年人也应该同样适用,网络直播打赏必须取消。

网络直播打赏带偏正常网络观,不值得推广。未成年人正常的网络观应该是,从网络中最快地查找学习资料,学会更多课外知识,在网上接受名校教育。利用三维图形展示、语言解说等多媒体内容,让学习变得轻松有趣。而网络直播打赏是以直播的形式“吸金”,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未成年人正常的网络观被带偏,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盒子”。人生理想也由做科学家,宇航员等变成了做网红,做主播。成年人也有很多“迷失的羔羊”,重金打赏主播,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因而《意见》中禁止未成年人做主播,成年人做主播也应有所限制,网络直播打赏必须取缔。

网络直播打赏带偏正常价值观,不值得推崇。我国未成年网民数量庞大,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不仅让他们沉迷网络,还极易滋生不劳而获、一夜暴富观念,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心态,给他们身心发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人生观、价值观逐渐被异化。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打赏会想方设法从长辈处要钱,甚至会导致偷窃等违法行为。更有甚者,一些违规主播通过“言语刺激”“情感暗示”等方式引诱骗取打赏,导致网络空间藏污纳垢,难免会让他们误入歧途。因而《意见》中规定了诸如规范重点功能应用等具体详细工作举措。对成年人也同样适用,网络直播打赏必须废除。

倡导理性消费,树立正确消费观。未成年人涉世不深,缺少足够的理性判断,直播打赏,对未成年人应该说“不”。成年人在特定环境下,定力不够,被带偏的也不在少数。直播打赏,就应该被有效拒绝。我们欢迎相关互联网平台积极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做到选优选精、杜绝庸俗、低俗、媚俗“三俗”,将积极向上的直播内容展现给大家,大家可以通过注册会员等方式理性消费,杜绝感性消费,树立正确消费观。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阳光的网络环境,为成年人营造晴朗明媚的宣泄空间,真正做到让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

让网络为己所用,树立正确网络观。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对是非、美丑、善恶的判断能力,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家长要掌握一定的网络知识,善用网络,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向孩子推荐健康文明、有益有趣的网站,引导孩子选择有利于他们成才的网站。当好孩子的引路人,及时掌握孩子的网上心理及动向。老师和家长都要正确看待网络,充分利用网络好的一面,尽力避免不好的一面。一定要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全力指点下,让孩子拥有一个正确的心态应用网络工具,让网络为青少年成才加油助力,增光添彩。

坚持传播正能量主旋律,树立正确价值观。网络是内容传播的载体,内容是精神文化的体现,优质的内容有利于健康文化的形成,劣质的内容是危害人民身心的“文化毒药”。共同遏制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给直播行业“虚火”降温,既是守护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也是直播平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主流媒体要带头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创作优质的内容,向读者、网友传达努力奋斗、向上生长的精神,扩大主流价值影响力版图,助力广大网民健康上网。其他媒体也要结合行业领域、品牌价值、社会效益进行创作,让正能量成为网络文化中最深刻的印记和最突出的特点。

人类因文明而进步,网络因文明而美好。《意见》加强对未成年人上网保护,是维护网络空间的需要,是强化网络文明建设的必备内容。我们只有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消除网络直播打赏乱象,才能凝心聚力开创网络文明新局面,答好新时代出给我们的“必答题”。

(红笔:徐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