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今年元旦颁布施行,这对于教育界的师长们增加了底气,对于社会各界的家长们增添了压力。新法实施满月之际,正值新春佳节合家欢聚的时机,有必要从家庭、社会、国家层面进一步引起关注。
家庭教育与家风传承一脉相承。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千百年流传至今的《三字经》就点明了家庭教育的轻重利害,也表明了家庭和学校教育之间的互动关系。有些家长总觉得教育是学校的事、老师的事,往往忽略了家庭教育的必要性和家长教育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强调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一辈子的老师,只不过不同阶段的“老师”定位不一样,家长也要不断学习提高,更要掌握教育技巧,才能胜任。而且教给孩子的也许是系好第一颗纽扣、珍惜每一颗粮食、不惧怕又一次跌倒,这不同于知识、技能的传授,更是经验、风骨的传承。只不过我们越是一直倡导的家园互动、家校联动,越说明即便达成共识,却落实得不够,所以立法成为家庭教育和家风传承的法律保障。
教育促进与社会进步双管齐下。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教育推动,教育进步也离不开社会发展,两者互为因果,又互相促进。实际上湖北省早在2021年1月22日就通过了《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足以见得促进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教育中所占比重、在义务教育中所扮角色的调整已经迫在眉睫。当现代社会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时候,教育就会成为生产力解放、社会关系调整的催化剂;当社会发展面临百废待兴的局面时,教育就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建设进程的助燃剂;当社会发展惯性进入稳定阶段,教育又会成为社会调节、制度完善的镇静剂。最终实现教育发展促成社会进步、社会进步促进教育发展的良性循环,这是社会发展阶段螺旋上升的必需,也是社会进步动态调整的必然。
教育立法与家庭社会环环相扣。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学校是社会的样本单元。如果说“促进条例”强调学校与家庭串联,那么“促进法”就界定学校与社会并联。家庭、学校、社会形成一个复合的电路,三者互联。互相联通得好,则电路畅通,照亮心灵,启迪社会,光耀国家;互为掣肘则可能成为电阻,甚至造成短路,更有甚者就是断路。固化家庭在教育中的责权利,强化学校在教育中的法理情,深化社会在教育中的稳准狠。三方发力,环环相扣,这是国家立法的权威力量,也是社会发展的共同信仰,还是学校教育的责任担当,更是家庭凝聚的传承希望。
法立有其法力,立法必须利法。相信2022年做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元年,会成为家庭教育法制化进程的起点。这个春节假期,当您合家团聚的时候,请不要忘记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家庭教育正在你我他的身边,让我们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前向好向善。
(红笔:焦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