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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抄袭,需要更“硬核”措施

时间:2022-01-11 浏览量: 作者:林溪

近日,有媒体曝出,原创作者刘黎平为了维权,先是花了2260元公证费,将侵权事实证据申请公证;而后花费15000元聘请了专业律师,然后就把抖音的运营方微播视界和抖音号“懂懂FM5200”,一起告上了法庭。最终,根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微播视界删除由UP主制作并由他人上传的相关视频;UP主赔偿12000元,微播视界承担5000元连带赔偿责任。

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互联网越来越“飞入寻常百姓家”,越来越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标配”。站在互联网的风口,短视频也越来越“火”。研究显示,2021年上半年,短视频作为基础的用户表达和内容消费形式,贡献了移动互联网的主要时长和流量增量。

互联网也是把“双刃剑”,短视频红红火火亦是如此。比如,短视频越来越火,大量优质内容层出不穷,在繁荣网络文化的同时也浓郁了网民的获得感。但与此同时,大量抄袭、搬运等不当行为也屡屡爆出,由此衍生出种种乱象。例如,就有原创作者起诉短视频用户和平台涉嫌抄袭侵权。只是结果让人意想不到,虽然赢了判决,但原创作者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六个多月的耐心,以及高于最终赔偿额的诉讼费用。

尊重原创,这是共识也是底线。若只是简单搬运、跟风抄袭,即便能够带来短时点击率和转发量,但最终将亵渎知识价值,破坏网络传播规则。令人欣慰的是,最终刘黎平赢得了判决,诠释出法律对原创的维护和支持。但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刘黎平赢得了判决,在时间和金钱方面付出的代价却有点大。长此以往,原创作者的维权积极性恐会受到打击。无论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将在抄袭和搬运的风潮中坍塌。

拒绝抄袭,需要更“硬核”措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有关方面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使之在支持原创打击抄袭方面更加有章可循。当然,在惩处抄袭方面,理应有所考量,让抄袭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任何人而言,在拒绝抄袭方面都应内化于心、外见于行。当我们点击电脑鼠标、手机屏幕分享知识和信息时,要将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放在第一位,让劳动的价值更加地凸显。

以法治网,让生活更美好。当前,互联网发展带来的红利正在加速释放。短视频也越来越火爆,短时间内给人们带来了流量和收益。刘黎平维权也是个警示,鞭策着互联网从业人员守住底线,切切实实维护互联网传播秩序。当然,对于短视频平台而言,也必须扛起主体责任。所谓的“避风港原则”,绝不是短视频平台的免责法宝。法治中国必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在尊重原创、保护知识产权中不断取得更大的进展。

(红笔: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