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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笔网评】依法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校入课

时间:2023-12-07 浏览量: 作者:张全林

12月5日,题为《壮丽的诗史不朽的丰碑》的“国史大讲堂”在国家开放大学举办。“国史大讲堂”系列活动结合当下形势和热点问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走进大专院校,生动鲜活地讲述新中国故事,开展爱国主义教育。(12月7日光明网)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凸显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地位,明确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途径举措、支持保障,为加强各级、各类、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该法明确了教育部门的工作职责,把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保证高质量进学校、进课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是教育战线的重要使命。

爱国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的内核。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更需要通过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性,汇聚起中华民族乘风破浪、走向复兴的磅礴伟力。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不断增多,面对难以预计的种种考验,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未来,更需要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使其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聚精会神做好自己的事情。

爱国主义教育法不仅在内容上涵盖了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各个方面,而且对如何才能确保爱国主义教育更具实效、更有影响、更有效率做出了具体规定,突出了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只有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人人心中有标准,个个行为有规范,才能把爱国主义教育传播到每个人的心田,转化为广泛的社会实践。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者,责无旁贷,理应高质量肩负起这一光荣使命。

落实在守法上,法律才会有价值。爱国是每个公民应当具有的素质,是一种价值真理,具有精神魅力。如果一个人不爱国,就没有颜面生活在这片国土上,没有底气享受国家带来的各种资源和福利。爱国既可以表现在轰轰烈烈的伟业中,也可以深耕于日常细微的言行举止中。每个人都应当把爱国之心、报国之志转化到具体的行动中,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同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相统一,在细微之处予以体现,才能真正实现人生价值。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作为教育人的人,地位崇高、社会作用特殊,只有坚定做一个爱国主义者,身体力行爱国家,才能帮助学生解开爱国爱什么、为什么爱、怎样爱之惑,把爱国主义教育做出实效,影响和培养学生成长为忠实的爱国主义者。

(红笔: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