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4月9日,媒体报道了“老干部举报县领导被捕”事件后续进展,22人被问责,县委书记李贵富被查。这是学习《条例》的热点案例,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就是明显存在监管不力。《条例》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界限十分清楚,内容相当具体,只有深入学习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重现。党员干部只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监管的渠道更畅通,让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党员才会更守规矩,歪风邪气才能及早止步,党员干部素质才能不断得到提升。
“严守党的纪律”是入党誓词的重要内容,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党员干部肩负着神圣的职责与使命,无论时代如何发展,社会如何进步,只有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方能真正为人表率。然而,现实中却依然存在个别党员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松弛,甚至干出违法乱纪之事,影响巨大,教训深刻。只有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才能更有效、更直观地学好修订后的《条例》,让党纪学习教育走实走深,使党员干部永葆忠于党和人民的底色。
党纪不同于一般纪律,代表“先锋队”形象,丝毫马虎不得。对于党员干部的教育,除了以正面人物引领见贤思齐外,负面清单引发的反思反省也是必要内容。《条例》共158条,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新的纪律要求,产生了“红灯”效果,为不良言行踩刹车。
(红笔:周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