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党的主张亦是人民的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就要在实际工作中,收集问题,顺应改革,走好改革的群众路线。
坚持党建引领,改革问题问需于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目标很宏伟,也很朴素,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地方党委、政府是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要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比如,湖北省十堰市是一座汽车城,是东风公司的故乡,是先有汽车工业后建城市的地级市。随着生产生活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相对较弱。张湾区是十堰工业化的起点,经济总量占全市的四分之一。张湾区委、区政府针对先有“厂区”后有“城区”的实际,老小区、老厂区、退休职工多的现状,深入开展“四下基层”,问需于民。对老旧小区老年人居住多,上下楼不方便,加装电梯愿望强烈的需求,积极改革,努力推进加装电梯工作,获得群众好评,温暖人心。改革开放已走过四十多年的历程,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期待日渐提高。这就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时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心声,梳理群众“急难愁盼”,围绕解决群众的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精准制定改革方案,推动解决一批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改革问题问计于民。群之所为事无不成,众之所举业无不胜。千难万难,问计于民就不难。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没有人民的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是“空中楼阁”“无源之水”,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我们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相统一。聚民智,汇民力,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最广泛地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凝聚起来,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来。比如,在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有多个无物业老旧小区,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日常保洁不及时等多种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让居民安居乐业,张湾区委、区政府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建立“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架构,指导无物业老旧小区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议事协商,高效自治,取得较好效果。改革没有旁观者局外人,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积极迎接改革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挑战,集群智而击之,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进而进一步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挺进。
坚持党建机制,改革成果惠享于民。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改革成果惠享于民,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决定》提出三百多项改革举措,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领悟《决定》阐明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和方法路径,用心用情用力落实落细落到位。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促使我们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在工作实践中吸收好的,来自一线的经验做法,积极寻求专家意见建议,汲取精华,融入进改革中,固化为长效机制,不断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同时,要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规律,在实践中检验各项改革举措,让基层评判,让群众打分,看改革是否解决了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看改革是否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看改革是否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目的是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更多幸福感、更强安全感,确保改革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的事业之根在群众,改革发展之本在群众,我们只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人民至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早日实现。
(红笔:徐圣娥 编辑:宁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