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党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与宗旨意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核心命题。这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摒弃急功近利的“三把火”心态,真正沉下心来、俯下身子,以“钉钉子精神”扎扎实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政绩为人民而树,须有“弱鸟先飞”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早年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面对当地“黄金海岸的断裂带”的落后状况,没有急于“烧三把火”,而是深入调研,提出了“弱鸟先飞”的辩证法。他指出,闽东这只“弱鸟”要想飞起来,首先要在精神上“先飞”,人穷志不能短。树立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站稳人民立场,清醒认识自身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客观条件。
“弱鸟先飞”不是盲目冒进,而是基于对区情民情的深刻把握,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战略清醒。当时闽东老百姓连温饱都成问题,不具备跨越式发展的条件。习近平同志没有迎合“一夜暴富”的急切心态,而是把工作主线锚定在“摆脱贫困”上,为长远发展打基础、创条件、蓄能量。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越是如此,各级领导干部越要保持“弱鸟”的清醒,抓住关键、纲举目张,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多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坚决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政绩为长远而树,须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正确的政绩,不是华而不实的“盆景”,也不是急功近利的“速效药”,更不是沾名钓誉的“敲门砖”。它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种政绩不仅显现在经济发展指标上,更深度融入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里。是在补齐民生短板、优化营商环境、守护绿水青山等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中的默默耕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功成不必在我”,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内涵——既要积极作为,创造当代人能感受到的业绩;更要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处理好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决摒弃那些片面追求GDP、盲目举债铺摊子、竭泽而渔式开发的短视行为。真正的政绩,是沉甸甸的、有温度的成绩,是既能惠及当下、又能泽被后世的扎实成果。
政绩靠实干而树,须有“水滴石穿”的韧劲。习近平总书记在《滴水穿石的启示》一文中写道“我们需要的是立足于实际又胸怀长远目标的实干,而不需要不甘寂寞、好高骛远的空想;我们需要的是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精神,而不需要新官上任只烧三把火希图侥幸成功的投机心理;我们需要的是锲而不舍的韧劲,而不需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散漫。”这为“靠什么树政绩”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张蓝图绘到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搞现代化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干事热情和科学精神结合起来。无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还是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都需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持续努力,像水滴对准石头一样,目标一致,矢志不渝。任何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都是对事业的损害,最终留下的只能是“烂摊子”。
“不烧三把火”的背后,是深入调研与科学决策的政绩观。“新官上任三把火”,曾是不少人习以为常的施政逻辑。但习近平总书记用自身的从政实践,树立了“不烧三把火”的典范。在福建宁德,他“没有摆出要烧‘三把火’的架势”,而是用近一个月时间走遍闽东九县深入调研。刚到浙江工作,面对询问“施政纲领”,他笑着说:“我刚刚来,还没有发言权。到时候,我是要说的。”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三把火’该不该烧,什么时候烧适宜,都要从实际出发。”“要多深入群众,多做调查研究,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而后审时度势,该烧则烧,不该烧决不要赶时髦,勉强‘烧火’。”核心就是坚持调查研究开路,先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再审时度势,提出符合实际、顺应规律的对策。在正定,他通过扎实调研创造性提出“半城郊型”经济发展新路;在浙江,经过近十个月的深入调研谋划,才正式提出引领浙江发展的“八八战略”。这说明,真正的政绩是建立在“脚踩大地”、摸清实情基础上的科学决策,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一些地方在规划编制中存在的脱离实际、盲目跟风、急躁冒进等问题,其根源就在于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地方领导班子陆续换届之年。越是关键时期,越要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党开展这次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弱鸟先飞”的清醒,展现“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秉持“水滴石穿”的韧劲,践行“不烧三把火”的务实作风,真正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扎扎实实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以实干实绩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成绩。
(作者:熊鑫 初审:乐乐 二审:宁云平 责编:文江)